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回转窑石灰石筛下物破碎加工项目采购意向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回转窑石灰石筛下物破碎加工项目采购意向
一、项目概述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回转窑筛下物石灰石(0-12.5mm)、石灰泥料、其它临时委托物料破碎加工成石灰石粉(0-3mm)供炼铁厂烧结回用,预计月加工原料近4000吨。
2、石灰石筛下物(破碎加工原料)等汽车运输至固废园区,加工后产品石灰石粉由固废园区运输至炼铁厂烧结。
3、破碎加工地点指定为宁钢资源固废园区,厂房租用供应商以支付宁钢合作加工费形式体现,能源由供方按实际用量按约定单价据实支付。
4、运输车辆满足宁钢清洁运输管理要求,要求国六及以上或新能源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商洽前二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列入负面行为清单。
3、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相关业绩。
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时间:2024年2月-2029年1月
2、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四、其它不可调整的条款
1、宁钢提供加工厂房,破碎加工设备设施由供方负责,现固废园区加工厂房内有一套石灰石破碎加工设备由现供应商投资建设,中标方需接收现供应商设备,转让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国家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新中标单位按评估价格予以收购。
2、作业完成后服务供应商于次月填写费用报审单,经宁钢确认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宁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隔月(作业完成)月底前支付款项,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愿意接受“不可调整的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2月3日前,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等信息通过邮箱,发到NGzhizao@ningbosteel.com。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我们建议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NGzhizao@ningbosteel.com 投寄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158*****599。
4、如遇廉洁援助,请实名向公司纪委信访邮箱tousu@n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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