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样式验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某样式验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网络某样式验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3-JH13-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网络某样式验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JH13-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1

XX网络资产测绘分析

面谈

1

签订合同20日内

河北秦皇岛

2

XX收集分析

1

签订合同20日内

3

XX渗透技术验证

1

签订合同30日内

4

XX技术验证

1

签订合同30日内

5

XX样式验证检验

1

签订合同45日内

6

XXXX展示

1

签订合同45日内

7

主机与网络漏洞扫描设备系统升级

1

签订合同15日内

说明:

1.签订合同120日内,需配合我部完成复盘评估;

2.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每项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350.00万元 ;

3.最高限价: 350.00万元 ;

4.本项目 不分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或新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入选原总装备部或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的军队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工程实践经验,近3年有网络安全项目相关合同。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参与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承制单位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未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注:第2项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3-6项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项目特定资格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 12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海天宾馆3楼开标大厅(导航“海天宾馆—餐厅”)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海天宾馆3楼开标大厅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孙助理

办公电话: 0429-******* *******

移动电话: 155*****752 137*****581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429-*******

移动电话: 177*****088

,河北,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秦皇岛,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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