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镇平安村居二期(重发)招标公告

西店镇平安村居二期(重发)招标公告

宁海县西店镇平安村居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受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经济合作社 、宁海县西店镇集义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经济合作社 、宁海县西店镇镇紫江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樟树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崔家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经济合作社 、宁海县西店镇吴山村经济合作社 、宁海县西店镇石孔村经济合作社、宁海县西店镇洪家村经济合作社 、 宁海县西店镇海洋村经济合作社 、宁海县西店镇前金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宁海县西店镇平安村居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KX2016-QT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工业交换机、汇聚工业交换机、摄像机、支架、设备箱、电源、防雷器、配件、LED灯箱、广告牌、中心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700.49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贰级资质;

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浙江省内的,必须在浙江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并能在需要时及时安排技术服务;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4日至 2016年2 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30时。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时代东路321号2楼)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696 传真:****-********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浙江省内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浙江省);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投标单位提供)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4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银行帐号: ****************9。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 1日9:00 时。

十 、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业务咨询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696 传真:****-********

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邮编:315600

特此公告!

宁海县西店镇平安村居(二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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