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关于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3〕163 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数据填报的产品范围包括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详见报量系统内采购品种目录和产品信息。
二、填报主体
所有使用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近一年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的相关历史采购数据。
(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
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填报的历史采购数据,结合临床实际,填报2024年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
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系统内说明具体原因。
四、填报方式
(一)登录方式
(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12月7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需求采购数据进行审核。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于12月1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提交。省直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由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审核。
五、工作时间
医疗机构数据填报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月7日17:00;
各医疗保障局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月10日17:00。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三)本次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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