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干线电缆敷设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干线电缆敷设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干线电缆敷设
二、项目编号:2023-JYBKPX-W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冷冻站配出柜至楼内主输入柜干线电缆及敷设 | 1、电缆类型:YJV4*240mm2+1*120mm2 ; 2、电缆长度:不小于660米; 3、电缆敷设:敷设起点为冷冻站电源开关,终点为新建机房楼203房间主输入柜; 4、最高工作温度:不小于90℃。 | 项 | 1 | 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 | 北京 | |
2 | 主输入柜及安装 | 1、主路输入3P/1250A,支回路3P/400A*3,具备主路电量仪监测、带电显示功能,防雷及配电保护功能; 2、>630A开关选用框架断路器; 3、>63A且≤630A选用塑壳开关; 4、<63A及以下选用微断开关; 5、开关选用行业一线主流品牌产品。 | 台 | 1 | |||
3 | 电缆线槽及钢架 | 1、完成从冷冻站配出柜下口至新建机房楼电缆入口房间之间的室外电缆线槽。线槽内电缆敷设空间不低于15根φ240电缆,室外线槽具有防水保护功能; 2、完成楼内电缆线槽敷设; 3、完成室外钢结构桥架安装。8#槽钢/立柱圆钢,楼顶角钢支架焊接,高度水平一致,整体完成后与现场已有钢架外观一致。 | 套 | 1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 68.40万元 ;
3.最高限价: 68.40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具备近3年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电缆敷设施工类)。施工团队主要人员须拥有低压电工证、动火证和施工操作许可证,近3年参加过电缆敷设相关施工。
(六)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时30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 陈先生。
(四)联系电话:01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标前答疑会
标前答疑会视情与现场踏看一并组织实施。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郝先生
办公电话:010-********/010-********
移动电话:183*****605/183*****331
地 址:北京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干事
办公电话: 010-********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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