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绿美园区一期标准化厂房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绿美园区一期标准化厂房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绿美园区一期(标准化厂房)(EPC)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2023-*****
1.竞争性磋商条件本采购项目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绿美园区一期(标准化厂房)(EPC)(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临沧合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景观面积约3000平方米,标准化化厂房6号楼前后广场,主广场景观使用文化加景观的形式分别打造四个主题区,分别为红色文化主题区、园区发展主题区、廉洁文化主题区及中心广场景观区,以及设计范围内广场铺装,水景,休息平台,园路,雕塑小品,广告宣传栏安装、水电、植物等,景观绿化面积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2采购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最终以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3)本项目的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配合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3预算金额:249.00万元。
2.4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范、规定及本项目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标准、设计深度、设计效果的要求。工作内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中间交流书面文件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满足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6项目地点:云县爱华镇新城坝片区。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供应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合格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b)联合体牵头方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d)应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方,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e)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磋商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
3.2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无效。(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HH01@163.com获取报名表,并完成报名。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87*****614,联系邮箱:LCHH01@163.com。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二环西路与科泰路交汇处海伦中心1座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我公司及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县新苑小区10栋
联系人:施工
联系方式:0883-*******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合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澜山国际B组团A区第A4幢1-1302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52*****192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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