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

长发集团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

长发集团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QSZB-FW-2023-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发集团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发集团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2.2 项目概况:服务期内审计范围:截止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财务口径(102家企业)约为3100亿元,管理口径(39家企业)约为2018亿元。

2.3 招标范围: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长发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年度决算审计、季度审阅、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专项审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年度审计等工作。详见招标人需求。

2.4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5 成果及目标要求:受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并与合并范围内其他企业所聘事务所做好工作衔接,履行审计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被聘中介机构可事前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包括具体业务模式、时间要求等,为期半月),长发集团不接受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3具有注册会计师至少20人。

3.1.4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3.1.5在最新一期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业务收入排名进入前30位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证书,且在长春市完成工商登记,外地企业需在长春设有分支机构。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2017年至今担任过(上市公司审计,境内发债审计,大型企业年报审计,境外发债审计、圈阅,以上至少一项)的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年均收入达到1000(含)万元以上。

3.4 业绩要求:

3.4.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5项大型公司年报审计业绩。

3.4.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境内发债审计业绩。

3.4.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境外发债审计、圈阅业绩。

3.4.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上市公司审计业绩。

3.4.5具有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审计经历。

注:3.4.1-3.4.4至少具备一项,3.4.5必须具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与长发集团及各子公司无利害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4.2.1获取地点:在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888号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2号房屋603室);

4.2.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将1)营业执照副本、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insi_consult@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合格:邮件主题: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及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⑶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支付招标文件费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招标编号+文件费)。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2218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霍镜茹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888号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2号房屋603室

联系人:张枫

电话:0431-********

邮箱:qinsi_consult@163.com

监督部门: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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