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JYZX-******FJ-*********)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X-******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电力设备厂新建建设项目(EPC)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嘉鱼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嘉鱼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安信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鱼县新街镇102省道与新村路交叉处
建设规模:拟新建一栋地上一层钢结构的生产厂房及一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及配套辅助设施,规划用地面积*****.16平方米,建筑面积3039平方米,用于电力设备制造生产、销售服务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拟新建一栋地上一层钢结构的生产厂房及一栋地上三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及配套辅助设施,规划用地面积*****.16平方米,建筑面积3039平方米,用于电力设备制造生产、销售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的设计、采购 、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涉及到的一揽子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31
合同估算价:996.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成员)近五年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指的是建筑面积在3000㎡或者合同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6)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2021、2022 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员提供,(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 (8)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9)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签订合同前,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 2 家。6.本项目联合体由施工方担任牵头人。7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丰
源电业有
限责任公
司嘉鱼县
分公司
代理机构:
武汉安信
众合工程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嘉鱼县鱼
岳镇迎宾
大道38
地址:
武汉市东
湖新技术
开发区光
谷现代世
贸中心C
座180
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武军
联系人:
刘杨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24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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