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招标编号:Z5109001KUX000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
一 招标条件
本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2057945252 qq.com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
13号2楼(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
13号2楼(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 其他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射洪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委托,拟对S101线射洪段公
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5109001KUX000026001
2.采购项目名称: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人: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75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公告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 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 11月27日至2023年 11月29日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
13号2楼或邮箱获取:2057945252 qq.com (地址/网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
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5:0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
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谈判地点: 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开标室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太和大道南段166号
邮 编:6292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825267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
邮 编:629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6661612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太和大道南段1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8825267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825-6661612
电子邮件: 2057945252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 四川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共同编制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谈判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 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6
第七章 谈判内容 谈判过程中.......................................36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九章 评审方法...................................................64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可调整......................................71
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射洪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委托,拟对S101线射洪段公
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5109001KUX000026001
2.采购项目名称: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人: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75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公告栏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
2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 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 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 11月27日至2023年 11月29日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
13号2楼或邮箱获取:2057945252 qq.com (地址/网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
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5:0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
判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
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谈判地点: 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开标室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3
通讯地址:射洪市太和街道太和大道南段166号
邮 编:6292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825267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
邮 编:629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6661612
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公告形式发布邀请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7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
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
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
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
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
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
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
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原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
件。
一 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监
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
20
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
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
体工商户 监狱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 监狱企业)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
放弃享受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
联合体竞标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
体竞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工程
项目为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
福利性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单位声明函 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优
惠政策。
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 对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
采
2015 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
供应商报
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
失信行为
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竞标文
件按照无
效处理。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
竞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 报价情况 谈判结果等在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告栏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川财采 2020 28 号 ) 四
大 力 支 持 企 业 复 工 复 产 :
对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不再收取谈判(响应)保证金。 相关要求,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川财采 2020 28 号 ) 四
大 力 支 持 企 业 复 工 履 约 ) 保 证 金 。
相关要求,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661612
11 谈判过程 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5-661612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公告栏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
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25-6661612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25-6661612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25-6661612联系地址: 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11-13号2楼邮政编码:629200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 谈判过程 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联系电话:采购人提供
联系地址: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南段1号
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在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告栏。
17 代理服务费 参照发改 2015 29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 付11200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二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8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
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
小组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
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9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 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
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
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
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
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
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0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联合体
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
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 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11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三 谈判文件
10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
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
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12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告栏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
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不
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
,可以在XX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 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 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
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
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
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3
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
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
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
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 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
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
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 表达
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4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
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 盖章。
(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 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 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
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
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5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 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 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 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
其谈判保证金将按 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 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16
六 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
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
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
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和 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川检会 2016 5号)的
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
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 成交后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17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邮寄 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
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8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
商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
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
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20 46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
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
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
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 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
同一致。
19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告栏,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 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
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 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20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
效。
九 询问 质疑和投诉
38.询问 质疑 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
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
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
模块查询)。
十 其 他
21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XX%(建议在10%-20%区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 报价产品的资格 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
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
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
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
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
效期内)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
(2)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法定注册或证明材料
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得出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现
23
金流量表 利润表(复印件)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
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格式可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 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格式可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供应商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书的原件或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
凭证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保承诺书的原件或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
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如响应文件
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
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
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
材料 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 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服务
(即:东段K7 400-
K35 238.268段 青岗连接线 仁和连接线 曹碑连接线 西段K0 000
24
K24 300段 涪西连接线 太乙连接线 太乙至瞿河至沱牌连接线
太和至陈古连接线)
(二)工程地点:射洪市大榆镇 青岗镇 仁和镇 曹碑镇 瞿河镇 太
乙镇 涪西镇 武安镇等
三)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施工起讫里程为:东段K7 400 K35 238.268,主线为27.8
38km,连接线15.596km,总长度43.434km 西段K0 000 K24 300,主
线为24.3km,连接线36.335km,总长度60.635km 东 西段合计里程为
104.069km。主线按公路等级二级,路基设计宽度8.5m,设计行车速度
40km/h实施。连接线按公路等级三 四级,路基设计宽度4.5m 6m 6.
5m 7.5m,设计行车速度20 30km/h实施。施工范围包括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涵工程 交安工程及环
境保护工程等。
(四)审查范围
对报送的结算进行审计,包括建安工程费(路基 路面 桥涵 防护
安全 绿化),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其他费等。
一 商务要求
1 工期:90天。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按进度计量支付。
4 违约责任
25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下列之一行为,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同时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的,影
响项目任务完成的
(2)成交供应商将本次审计项目转包 分包的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更
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的
(5)成交供应商以各种理由不接受采购人任务安排的
(6)成交供应商人员串通出具虚假报告
(7)成交供应商编制的报告严重错误造成采购人严重经济损失
。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采购人
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
5 履约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的报价是指含相关服务费 人员(工资 交通 食宿 福利及社保)
税金 利润 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的包干价。
2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合理安排相关专业团队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
有服务要求,不存在 挂靠 等不良行为。
3 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26
2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 技术要求:
详见 第五章 。
二 采购政策要求:
1 鼓励节能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 (国办发 2007 5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号)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技
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视为
非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2 鼓励环保政策: 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 (财库 2006 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号)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
性能 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
供,视为非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4
6号)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万元以下的
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监狱企业政策: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不
视为监狱企业。
5 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号
2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未提供,则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 其他采购政策执行:最后报价相同的,注册经营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供应商优先。
第 七 章
谈判内容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
一 技术要求:
29
/
二 服务要求:
/
三 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
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
30
二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 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
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1
(封面)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目录
供应商应按规定自行编目编码
33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而不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 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4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 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35
三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6
四 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内部出具或
第三方机构出具得出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复印件)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复印件)。 格式可自拟
37
五 纳税证明
供应商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书的原件或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
的复印件。
38
六 社保证明
供应商提供依法纳税承诺书的原件或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的复
印件。
39
七 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
良行为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 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供
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 XXXX
40
八 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和主要负责人
(姓名)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 XXXX
41
其 他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
年 月 日
42
一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
一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 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
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
三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 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 如果有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 2015 33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 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 有效的 合法的。
七 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
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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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价函
四川万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
程,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
同签订之日起,在 (服务期限)内实施并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4.我方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愿意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
的任何处罚: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 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我公司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我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报价有效期内,我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
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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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5
三 谈判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谈判报价(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
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项目
-
江南水厂建设项目竣工结
算审计服务
完全响应谈
判文件要求
合计: 元(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应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
补充文件(如有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实施 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谈判报价表的价格与报价函的价格不一致时,以谈判报价表的价格为准。
3.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都应在此报价表的基础上做下浮报价,否则视其最后报
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报总价的形式,相应分项报价按比率进行下浮,以便结算及
审计。
5.最后报价表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6
最后谈判报价格式(此表由谈判供应商单独准备,用于现场报价使用,制作响应
文件时应删除此表,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 2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小写:
总报价(元)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报总价的形式,相应分项报价按比率进行下浮,以便结算
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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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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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技术 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谈判文件的技术 服 务要求 响应文件的实际技术响应情况 响应情况(符合 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技术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商务响应必须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9
六 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的实际商务 响应情况
响应情况
(符合 正偏离或负偏
离)
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商务响应必须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0
七 其他要求响应表
序号 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的实际其他 响应情况
响应情况
(符合 正偏离或负偏
离)
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其他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其他响应必须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
八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 技术 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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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原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3
(如涉及)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20 4
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4
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55
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内容,供应商自拟
56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
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 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 公正 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 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 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
57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
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 评审方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 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
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58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
判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
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
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
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 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 谈判意见 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
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
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XX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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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
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
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 说明或
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供应商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
事宜 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
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
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60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 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 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违规行为的
61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XX
家的。
3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
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 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告栏 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
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62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 公正 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向评
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 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 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 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
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 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
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
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
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3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64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民法典 及
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 谈判文件 乙方的 响应文件 及 成交通
知书 ,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 成
交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二 合同期限
三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XXXX
2 XXXX
3 XXXX
四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x万元
2 x万元
3 x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五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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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 查封等产权
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 履约保证金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第六点
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因此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乙
方应在三日内相应补足。
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甲方将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 (财库 2016 20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采购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5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 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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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受甲方组织的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 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 失职 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 由此而导致
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 服务期内,甲方按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二
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按合同总额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一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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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
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附件
1 项目谈判文件
2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 项目响应文件
4 成交通知书
5 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