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
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
[0]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 |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2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2月22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种植无患子、乌桕、榉树、法桐、落羽杉等乔木31790株;种植矮生硫华菊、黑心菊、大花金鸡菊等花卉76000平方米;喷播植草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 1.2工程地点:泗洪县古徐大道南北侧。 1.3工 期:150 日历天,养护期为 二 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3其他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咨询电话:****-********。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24万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汇款时,在汇款凭证的缴款事由中写上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投标保证金;然后持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进行确认,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技术支持,公司客服电话:********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365。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 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3号 联系人:张成江 电 话:151*****7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住建局南楼一楼 联系人:杨冉冉 电话:****-******** 邮箱:********9@qq.com 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奖项等4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估报告》的信用评分高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2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77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奖项(2分)。总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以下内容设置为评审要点:
注: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说明: 1.招标人应当分别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2.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3.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减0.5分;每低于1%,扣减0.3分,高低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凡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仅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审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非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奖项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3评标结果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种植无患子、乌桕、榉树、法桐、落羽杉等乔木31790株;种植矮生硫华菊、黑心菊、大花金鸡菊等花卉76000平方米;喷播植草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 1.2工程地点:泗洪县古徐大道南北侧。 1.3工 期:150 日历天,养护期为 二 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3其他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咨询电话:****-********。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24万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汇款时,在汇款凭证的缴款事由中写上古徐大道南北侧空地苗木栽植工程投标保证金;然后持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进行确认,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建设项目交易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技术支持,公司客服电话:********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365。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 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3号 联系人:张成江 电 话:151*****7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住建局南楼一楼 联系人:杨冉冉 电话:****-******** 邮箱:********9@qq.com 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奖项等4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信用评估报告》的信用评分高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2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77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奖项(2分)。总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以下内容设置为评审要点:
注: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说明: 1.招标人应当分别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2.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3.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减0.5分;每低于1%,扣减0.3分,高低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凡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仅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评审的“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非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奖项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3评标结果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标签: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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