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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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道树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YZ********9项目名称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道树工程
标段编号ZJYZ********9-01;标段名称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道树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2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2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天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道树
工程已经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园博园内
2、工程规模:800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绿化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特别提醒:因工程苗木要求高、组织难度大,工期非常紧。投标单位请事先落实苗源,无资源的慎重投标。中标后以苗木采购困难等理由不能按期完工的单位将被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负责人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报名及相关招标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15日17:30前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CA证书问题联系:****-********),并下载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http://222.186.125.129/zjhynew”公布。本工程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备份可自行选择普通光盘或U盘等存储介质。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详细说明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行业快讯版《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正式运行的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未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进行网上投标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退回。
2、根据扬监发[2012]7号《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试运行)》文件要求,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网络实时管理考勤。
3、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4、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7、投标文件必须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带本人身份证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下载园地“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9、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不清楚请致电:********或加群号:********5;
10、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
11、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金苇西路168号) ;
1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指: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3、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诚信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
15、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
(二)评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其中投标报价 95 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算术平均值A的得满分95分;评标价相对算术平均值每偏高1%扣0.6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三)、定标实施细则:
①依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得分并列,全部入围)作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
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公证人员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复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结果的有效性。
③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投诉邮箱:yzszbb168@163.com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园博园内
联 系 人:陆科长
电 话: 139*****260
传 真:
邮 编: 212200

招标代理地址:扬中市江州西路195-丙三、四层
联 系 人:季炫利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212200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16年2月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天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扬中植物园樱花专类园二期及园区行道树
工程已经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园博园内
2、工程规模:800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绿化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特别提醒:因工程苗木要求高、组织难度大,工期非常紧。投标单位请事先落实苗源,无资源的慎重投标。中标后以苗木采购困难等理由不能按期完工的单位将被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负责人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报名及相关招标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2月15日17:30前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CA证书问题联系:****-********),并下载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http://222.186.125.129/zjhynew”公布。本工程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备份可自行选择普通光盘或U盘等存储介质。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详细说明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行业快讯版《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正式运行的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未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进行网上投标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书退回。
2、根据扬监发[2012]7号《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试运行)》文件要求,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网络实时管理考勤。
3、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4、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
7、投标文件必须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带本人身份证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帐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下载园地“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9、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不清楚请致电:********或加群号:********5;
10、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
11、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金苇西路168号) ;
1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指: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3、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诚信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ggzy.cn/);
15、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
(二)评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其中投标报价 95 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算术平均值A的得满分95分;评标价相对算术平均值每偏高1%扣0.6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如遇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评审(复评或复议),评标基准价仍采用第一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签字后的评标报告上所确定的基准价。
(三)、定标实施细则:
①依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得分并列,全部入围)作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
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公证人员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复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结果的有效性。
③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投诉邮箱:yzszbb168@163.com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园博园内
联 系 人:陆科长
电 话: 139*****260
传 真:
邮 编: 212200

招标代理地址:扬中市江州西路195-丙三、四层
联 系 人:季炫利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212200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16年2月4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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