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中医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涿鹿县中医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BMC-2023-003-N

项目名称:涿鹿县中医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贰拾陆万元整)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远红外热成像仪1台、超声骨密度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河北沐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区富海广场8楼809室)

(4)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到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区富海广场8楼809室登记资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5)文件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上午10:00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区富海广场8楼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公告发布媒体:(chinabidding.cn)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涿鹿县中医院

地 址:张家口市涿鹿县

联系人: 易坚

联系电话:031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沐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95号保利广场(北区)H2办公楼1112

项目联系人:张雨星

联系电话:135*****0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养结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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