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呈南北走向,南起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北至长沙县蟠龙路,全线沿万家丽路敷设,线路全长22.5km,设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工程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接触网供电,设计最高速度80km/h,在万家丽路与蟠龙路东北象限设置土桥车辆段。全线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为长善路和天际岭主变电所,5号线与1、2、3、5号线共享杜花路控制中心。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划分为两个监测标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为:
监测一标:时代阳光大道站-万家丽广场站(不含);投资估算:2000万元;
监测二标:万家丽广场站(含)-蟠龙路站及车辆段出入段线。投资估算:200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以工程开工日期为起点,工程完工(包括附属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日期为终点。服务期限暂定为33个月,缺陷服务期为24个月。
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车站基坑(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工程的监测;区间工程(盾构、暗挖、明挖)的监测;与车站、区间近接的需重点保护的建(构)筑物、管线的监测;万家丽高架桥保护专项监测;爆破振速监测等。具体内容以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2010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入围工程业绩。
3、投标人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本项目入围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以地下工程为主的第三方监测项目。
入围工程业绩以同时提供的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证明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3月1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标段(¥400000元/标段)。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2月6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中标原则:
经公示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1
本合同段监测人员应满足以下最低配置(两个标段均按此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