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保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

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567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线路全长 33.2 公里,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保险范围内非车辆部分保险金额******.53万元,车辆部分保险金额*****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0%,由沿线政府按线路长度占比分年度出资到位,资本金以外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工程范围如下:①S3线一期工程土建SG2-SG7标、三改及管线迁改工程合同标段内所辖一切工程内容;②S3线一期工程全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防与门禁、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给水与排水、消防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铺轨工程、人防工程、车站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车辆等;③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配套的相关共用设施工程。保险期限:(一)建筑安装期(包括试车期):非车辆部分:自招标公告发出次日0:00起,至工程投入全线初期运营之日止,或至本保险项目全部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止,以上述两种情况中较晚发生者为准。如存在部分区间线路或车站等被保险工程正式投入初期运营,自投入初期运营之日起该部分的建筑安装期的保障自动终止而转入保证期的保障,其他部分的建筑安装期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车辆部分:自车辆进场时起,至工程投入全线初期运营之日止;全线初期运营时未调试完成的车辆,本保险继续承保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试车车辆损失及其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亡,至全部车辆调试完毕上线运营时止。(二)保证期:自上述非车辆部分建筑安装期截止之日向后顺延24个月。招标公告发出次日至保险合同生效之日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由中标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保险概算2555.5014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人公司(总公司)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自身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保险金额为50亿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业绩(非再保业绩,承保身份可以为首席或独家或共保),投标人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其他机构业绩不予认可。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合同签订日期、险种、保险金额、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及投标人盖章页,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具体工作内容的,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则指其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202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不含)以上;提供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经济类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黑名单查询网站为**********/" data-mce-href="http://zjbid.fzggw.zj.gov.cn/col/col**********/">http://zjbid.fzggw.zj.gov.cn/col/col**********/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须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https://www.wzmtr.com/html/portal/gongshigonggao/zhaobiaocaigou/index.html)自主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网址:https://www.wzmtr.com/html/portal/gongshigonggao/zhaobiaocaigou/index.html、(http://)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投标人须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注册投标账号。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账号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账号申请表、电子投标账号办理授权委托书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并及时通过电话提醒招标代理查收邮件。电子投标账号与电子投标网址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联系人。如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5:00仍未收到手机短信,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王工**********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9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数字采购平台”登陆后上传,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公司王工:152*****641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壹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以U盘存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1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递交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①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招标人指定地址,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招标人作接收登记工作)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招标人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留存;

收件人:金婷婷/郑晓芙 联系方式: 0577-********/137*****693

收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13楼

②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

(2)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代表在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招标采购栏和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

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金婷婷

联系人:

郑晓芙

电话:

0577-********

电话:

137*****693

传真:

/

传真:

0577-********


*******【发稿】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的保险服务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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