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顺德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用地面积为7.74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18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73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规划1300床(其中300床为远期发展床位)。项目用地范围内共设置六个子项: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发热门诊楼、特需病房楼、实训综合楼(含会议中心)、行政科研楼、污水处理站及蓄水池。 | |||
招标内容 |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临电(红线外)、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后勤区域装修工程、人防工程(结构、机电、门、标识)、外立面工程(幕墙、涂料、泛光等所有外立面工程)、屋面基层(防水保护层及以下)、防水工程、地下室机电套管预留预埋、小市政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100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
最高投标限价 | 791,322,414.02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7.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承建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中建安费不少于6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内容提供: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及合同各方签署页)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工程建安费金额、工作内容及合同签署各方名称,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扫描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承建完成是指投标人承接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或PPP项目承担合同范围内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允许分包的情形除外)。(3)公共建筑所指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中所列。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11月 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11月 2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招标人 | 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马工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工穆要求报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详见公告附件。 |
标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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