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标公告
安州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标公告
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全面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州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2、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3、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示范基地承接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示范面积不低于180亩,推广示范技术田块区域树立推广示范技术标识牌,完成任务后提供推广示范技术的总结报告。
(2)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示范主体承接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示范面积不低于150亩,推广示范技术田块区域树立推广示范技术标识牌,完成任务后提供推广示范技术的总结报告。
4、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1)油菜根肿病综合防控技术;(2)水稻节水节肥提质丰产高效栽培技术;(3)优质杂交稻保优提质绿色高效栽培技术;(4)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绿色生产技术 ;(5)油菜全程机械化分段收获技术;(6)平原区农作物秸秆浅旋式生态还田水稻机插秧技术 ;(7)油菜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技术;(8)油菜—水稻轮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
5、补助标准:
(1)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补助标准:物化补助,补助标准为不低于180包40%含量的复合肥(40公斤每包);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示范主体补助标准:物化补助,补助标准为不低于150包40%含量的复合肥(40公斤每包)。
6、实施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
二、遴选主体数量
遴选实施主体共计4个,其中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主体2个,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施主体2个。
三、申报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安州区内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
3、自愿承接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
4、自觉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其他要求。
1、每个经营主体承诺选取不低于2项主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示范,如果经营主体选的推广、示范技术有重合,经营主体承诺按照农业农村局要求开展相应的技术推广、应用、示范。
2、同一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得同时申报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遴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站。
五、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申报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主体提供不低于3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申报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提供不低于2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
3、提交填好的《绵阳市安州区农业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件审核表》并在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加具意见(附件1)
4、提交填好的《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新建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示范主体项目主体遴选申报表》(附件2)
5、提交示范经营主体的其他材料(国家、省、市、区级示范经营主体的证明材料)
六、遴选文件递交
1、遴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后递交。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日10:00时止,地点为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遴选时间地点:
1、遴选时间:2023年12月1日10:00时。
2、地点: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八、遴选办法
由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报名提交遴选文件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如果有多家主体报名并通过评审,按照国家级示范经营主体优先省级示范经营主体、省级优先市级、市级优先县级、县级优先一般的原则排名(同等级的主体承包土地面积较大者排名优先),确定实施主体;如果没有经营主体报名或通过评审的主体数量未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数量,则重新或者补充发布遴选公告。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农业项目农产品安全条件审核表;
2: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新建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示范主体项目主体遴选申报表。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项目农产品质量
安全条件审核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质量 安全 申报 条件情况 | 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 |||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
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情况: | ||||
农产品质量认证情况: | ||||
农产品质量追溯情况: | ||||
有无一票否决行为: | ||||
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2年生产记录档案、质量控制制度等,需要现场检查核实的,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检查。
附件2
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新建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示范主体项目主体遴选申报表
申 请 主体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签章) | ||||||||
注册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
示范层级 | |||||||||
法人代表 | 座机 | 手机 | |||||||
联系人 | 座机 | 手机 | |||||||
示范建设地点 | |||||||||
申报示范主体类型 | (科技示范基地或科技示范主体) | ||||||||
推广、应用、示范主体技术承诺 我单位承诺、选取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技术如下: 等几项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和示范。如与其他主体有重复,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安排进行主体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示范。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已阅知《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承接2023至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的公告》,现郑重承诺:我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主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