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湿地招标公告

工业园区湿地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卫工业园区湿地项目由中卫市发展和发改委员会(卫发改发【2015】4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卫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工业园区湿地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卫市宁钢大道以东、C5路东延伸线以南。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自然湿地和人工强制湿地。其中:自然湿地主要建设跌水坝1座,挡水墙3道进水布水系统,种植耐盐水生植物、乔灌木等;人工强制湿地管理站、水质监测站,修筑防火作业道、道路护栏等,主要安装表面曝气机、营养料投加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

2.4 计划工期:60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人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具有良好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项目的总监。

3.2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休息)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wsggzy.cn/)上持CA锁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持CA下载招标文件或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

5.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1文件购买付款方式为转账或现金。

5.2.2开户行:建设银行中卫分行营业部

5.2.3户 名: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4账 户:6400 1550 1000 5251 0571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迎宾大道东侧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焦桂梅 联系人:张文成

电 话:0955-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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