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

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

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内容:

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的住房保障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的融资、建设,以及建成后所形成的住房保障等相关服务内容。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乌鲁木齐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我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房屋具有保障房性质。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有物业管理公司和保障服务中心,能够为安置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服务提供商: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五:拟定供货商:

拟定供货商名称: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供货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48号宝亨大厦

六、专家论证意见

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优化社会治安,同时,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房屋具有保障房性质。从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长期性出发,需要规避风险,把好风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棚户区改造是一个长期性、复杂的工作,居民群众的诉求多样,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长期从事住房保障和棚改工作,经验丰富,为服务好各族群众,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专家名单

潘传军 乌鲁木齐市建委房产处 处长

康明远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张勇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 高级建筑师

庞军 乌鲁木齐市棚改办 处长

李俊杰 沙依巴克区棚改办 高级工程师

八:公示期限: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货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恒 电话:*******

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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