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宣传品印刷及表单印刷项目项目磋商公告
风景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宣传品印刷及表单印刷项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宣传品印刷及表单印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ZB2304XG01B110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宣传品印刷及表单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1分标: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00);
2分标: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00)。
最高限价:1、2分标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每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分标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宣传品印刷项目 | 1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2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3年度表单印刷项目 | 1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次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供应商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分标的磋商,二个标段可以制作一套响应文件。二个分标不能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标。本次采购的二个分标可只委派1名项目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个分标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如下:
(2)二个分标同时截标、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分标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同一供应商在二个分标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分标中将确定其为最高限价最大分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视为自动放弃另一分标的成交资格,另一分标由该分标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分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仅在该分标内按照已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另一分标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已成为另一分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则由该分标排名紧随其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上升替补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成交候选供应商都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标段采购失败,不影响另一分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
(4)若某分标在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分标重新采购或成交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分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联系电话:0771-*******);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获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予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收款人户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3、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12月04日上午9时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南宁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xzxht.com)上发布。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蒙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9楼
联系方式:龙工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电 话:0771-*******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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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宣传品印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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