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党校食堂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食堂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食堂屋面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行政区域 将乐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5: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柯宏伟
项目联系电话 173*****813
采购单位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 130*****7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柯宏伟 173*****813
附件:
附件1 购买文件登记表(天禄).doc

项目概况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食堂屋面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L-CS-ND-*******

项目名称:中共宁德市委党校食堂屋面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发包价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工程施工

1项

******

建筑业

******

******

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6)《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7)《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tlztb@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419*****9141

特别提示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建新花园2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柯宏伟 173*****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宏伟

电 话:  173*****813

 

标签: 委党校食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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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禄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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