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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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 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
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LHS-202311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 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苗庄 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务项
日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级补助40% 区自筹40%
供水企业承担20%。11.7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天津市宁河区(苗庄 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进行全套
资料收集 整理 录入 扫描 归档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 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
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 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资料整编服
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3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A 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授权人本月(或上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 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资格审查阶段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风有限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网络或邮寄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张方式(使
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成交明:项目编号 文件费。(2)采购代理
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账号:02020001040032686。(3)汇款后,请将供应
商名称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
送至guanglianhengsheng 163.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l 文件费
到账日期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 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
供应商邮箱。3 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
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
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开源路中北高科技产业园2区16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开源路中北高科技产业园2区16号
七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会监督。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检支路107号
联系人:戴姐
电话:022-69118778
电子邮件:guanglianhengshenge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河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金翠路91号
联系人:张工
170079243
电话:022-58061627
电子邮件:guanglianhengsheng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久(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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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下水 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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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联恒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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