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吊车、交通清障及涉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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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吊车、交通清障及涉案车辆定点保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吊车、交通清障及涉案车辆定点保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SJF- *******

2、项目内容及预算: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辖区内的各类拖吊车、交通清障及涉案车辆定点保管服务,约300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原件:例如营业执照、收费申请表、租赁空地合同或自有空地产权证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同时包含交通拯救业务和停车服务。

(2)在南京市六合区(原六合县)范围内不少于10亩停车场,并具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申报表。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开标前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金宁国际大厦1702室(金宁乐活城楼上),联系人:王工,电话:***-********。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投标时间:开始时间:2016年2月25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14:3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四楼会议室(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柏教

10、代理联系方式招标文件编制:王工联系电话:025—57098977

联系传真:025—57098977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金宁国际大厦1702室

11、采购文件至代理处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咨询电话***-********

12、定评: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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