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救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救援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为保障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区域内道路救援工作顺利开展,高效完成今后道路救援工作,确保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根据2023年道路救援设备采购计划,现拟采购平板型清障车 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防撞缓冲车。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道路救援设备平板型清障车 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防撞缓冲车的供货 运输 装卸 安装 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标段号产品名称预计采购数量(辆)
1平板型清障车52拖吊联体型清障车83防撞缓冲车92.3供货周期:第1 3标段供货周期均为自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2.4质保期第1 2标段:上装质量保证期12个月,底盘按照底盘三包服务执行,按国家及行业规定全国联保。第3标段:整车质量保证期12个月,防撞垫质量保证期24个月,按国家及行业规定全国联保。第1 3标段投标人需24小时提供热线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1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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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投标人可以为救援设备的生产商,也可以为救援设备的经销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当投标人为救援设备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 6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1法人资格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生产商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3产品质量1 所投设备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CCC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 所投整车产品及型号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目录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内。4拟供货救援设备的基本技术指标要求(设备的技术指标以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检测报告 中的数据为准)标段号产品名称基本技术指标要求1平板型清障车(1)托举质量(kg) 6550 (2)总质量(kg) 14000 (3)燃油种类:柴油 (4)整备质量(kg) 6800 (5)排放标准:国六。2拖吊联体型清障车(1)结构形式:吊托联体 (2)底盘发动机功率 270KW (3)最大总质量(kg) 31000 (4)整备质量(kg) 27000 (5)燃油种类:柴油 (6)排放标准:国六。3防撞缓冲车(1)防撞能力:2270kg-100km/h (2)发动机功率(kw) 135 (3)整车总质量(kg) 10500 (4)整车整备质量(kg) 10300 (5)燃油种类:柴油 (6)排放标准:国六 (7)防撞车配重:纯金属配重。
5类似供货经验第1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平板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第2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拖吊联体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第3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防撞缓冲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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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注:1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供生产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 对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及 对应发票 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生产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的原件,开标现场未提供合同或发票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全),则对应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6企业信誉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以来),生产商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当投标人为救援设备经销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7 11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7产品代理授权具有生产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满足上述第1 3 4 6条对救援设备生产商的要求。
8法人资格经销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财务能力经销商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10类似供货经验第1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平板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第2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拖吊联体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第3标段:近3年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 防撞缓冲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的销售业绩 。注:1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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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截止日。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供经销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 对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及 对应发票 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经销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的原件,开标现场未提供合同或发票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全),则对应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11企业信誉经销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以来),经销商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同一品牌的道路救援设备生产商 经销商最多允许中1个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同一标段中,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的设备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提交时间为准)进行上传登记(项目编号: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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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540-2023,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救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登记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dcerMCQSuKi),经招标代理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1)填写完整的Word版 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 及其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2)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 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则必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目录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的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拟投设备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目录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的彩色
扫描件以及该设备生产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 封底 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Pdf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 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或 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或 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LNCT540-2023 单位名称 标段号)。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资料。4.4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第1标段1万元 第2标段6万元 第3标段4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5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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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lnsggzy.com)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lnjttz.cn)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7.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4-82364955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邮政编码:110005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840441055邮箱:LNCTZBDLGS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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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2.1.3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补遗书编号(如有) 供货周期 质量标准 交货地点等 b 投标函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编制了供货组织计划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 开具保函的银行 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保函的彩色影印件,且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子保函的彩色影印件和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评标办法前附表 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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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中的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 计量 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 副本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3A(2)项规定。(1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2)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同一品牌的道路救援设备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一品牌的道路救援设备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1.12.1.3第二个信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及小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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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b 投标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含税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文件正 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3A(2)项规定。(8)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9)在本标段与其余标段的投标函中对第3条(即:3.我方承诺 )的表述完全一致。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供货组织计划:25分 类似供货经验:20分 综合技术能力:5分 技术指标:2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 不含税报价(通过投标函中含税价格 税率计算)(2)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P个)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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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平均值B。其中,P1 P2的取值方法:当P 5时,P1 P2 0 当6 P 10,P1 0,P2 1 当10 P 15,P1 1,P2 2 当15 P 20,P1 2,P2 3 当20 P 25,P1 3,P2 4 当25 P 30,P1 4,P2 5 当P 30,P1 5,P2 6。(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D 评标价平均值B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分值
2.2.4(1)供货组织计划(25分)供货保障措施及方案(5分)供货保障措施及交货组织方案完备,保障措施到位,且与项目实际吻合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一般得3 3.7分,良好得3.7 4.3分,优秀得4.3 5分。质量检测 保障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5分)质量检测 保障体系与质量保障措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 环境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检测 保证体系与质量保障措施完备,有完善的质量监测保障措施,一般得3 3.7分,良好得3.7 4.3分,优秀得4.3 5分。产品交货保障措施及方案(5分)产品交货保障措施及方案完备,有具体的交货时间计划,运输保障措施方案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一般得3 3.7分,良好得3.7 4.3分,优秀得4.3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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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分值技术服务方案(5分)技术服务方案科学 合理 详细的得基本分3分,技术服务方案与项目结合紧密,可操作性一般得3 3.7分,良好得3.7 4.3分,优秀得4.3 5分。售后服务保障及方案(5分)售后服务保障及方案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售后服务保障及方案完备,有具体售后人员及培训时间 方案 资金安排,且与项目实际吻合的一般得3 3.7分,良好得3.7 4.3
分,优秀得4.3 5分。
2.2.4(2)类似供货经验(20分)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 2 第1标段:投标人近3年内,平板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达到5辆(不足5辆的不计),加4分 投标人近3年内,平板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在5辆的基础上,每增加5辆(不足5辆的不计)加1分,最多加4分。第2标段:投标人近3年内,拖吊联体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达到8辆(不足8辆的不计),加4分 投标人近3年内,拖吊联体型清障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在8辆的基础上,每增加8辆(不
足8辆的不计)加1分,最多加4分。第3标段:投标人近3年内,防撞缓冲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达到9辆(不足9辆的不计),加4分 投标人近3年内,防撞缓冲车(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同类型)累计销售量在9辆的基础上,每增加9辆(不足9辆的不计)加1分,最多加4分。注:1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 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的彩色影印件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
文件的同时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对应的原件,开标现场未提供合同或发票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全),则对应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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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分值
2.2.4(3)综合技术能力(5分)
第1标段:投标人近5年(指证书颁发时间为 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之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平板型清障车 相关的专利证书(含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每提供1项得2.5分,最多得5分。第2标段:投标人近5年(指证书颁发时间为 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之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相关的专利证书(含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每提供1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第3标段:1 投标人近5年(指证书颁发时间为 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之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防撞缓冲车 相关的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2 防撞垫产品具有保险公司进行质量承保的得3分。(注:须提供保险公司承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发明专利证书彩色影印件及发明专利网上截图彩色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2.2.4(4)技术指标(产品技术质量)(20分)所投设备基本技术指标(详见 技术性能指标 强制性指标)优于(正偏差或无偏差) 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基本配置参数要求的,得基础分12分。所投设备其他技术指标(详见 技术性能指标 评分指标)优于(正偏差或无偏差) 技术性能指标 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劣于(负偏差) 技术性能指标 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最多加8分,最多减12分。注:设备的技术指标以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检测报告 中的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 所投整车产品及型号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目录 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 内的截图彩色影印件 或 检测报告彩色影印件 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针对其他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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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分值术指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未体现具体评审指标的,不予加减分。
2.2.4(5)评标价得分(30分)评标价得分(30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3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2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用公式表示如下:ED DDFF 100// 11式中:D 评标基准价D1 投标人的投标价F 30F1 投标价得分若D1 D,则E 0.5 若D1
条款号编列内容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资格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及评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评分因素(不包含 综合技术能力 技术指标 评标价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2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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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封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照本章第3.3款规定进行开标 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3.4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5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1.4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第一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 类似
供货经验得分 技术指标得分 综合技术能力 供货组织计划得分 投标人2022年营业额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2022年营业额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货组织计划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1.5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条第1.4款中确定的先后排序以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的优先次序在各标段推荐1 3名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取得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同一品牌的道路救援设备生产商 经销商最多只能取得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可以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在投标函中填报的优先次序推荐该投标人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各标段第
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如某一品牌的投标人生产商与经销商(或者经销商与经销商)在多个标段中均可以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其所在标段的 最高投标限价 值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生产商(或销售商)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品牌的其他经销商(或生产商)将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条第1.4款中确定的先后排序以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的优先次序推荐本标段及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1.6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 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的全部投标。
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某一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 未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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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 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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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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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 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3.5.2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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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 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 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 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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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 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
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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