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杨东峰关于《临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解读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杨东峰关于《临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4日上午9点
发布地点: 县政务公开办新闻发布厅(融媒体中心5楼)
发布单位: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持人: 县委宣传部新闻室主任 杜建龙
发布人: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杨东峰
主 题: 《临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解读
近年来,临泉县卫健委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精神,秉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始终把中医药工作作为健康临泉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围绕标准,突出中医药特色,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在全县上下形成“政府关注、社会支持、卫健倡导、群众接受”的良好氛围。
11月24日上午,《临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解读发布会召开,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制定目标及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中医药发展关键环节,切实推进全县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使全县人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要求,我县于2023年9月起草《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提出的意见修改予以完善后。
四、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五、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二是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打造本县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三是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达到对应设置要求。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招聘、退休返聘、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多点执业等方式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力量。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临泉县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六是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七是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成立临泉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收集等工作。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自评申报阶段。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清单,加大力度落实整改。按照要求及时将创建申报材料报送市卫健委。
(四)评审验收阶段。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表(2022版)》,收集整理资料,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验收工作,并随时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抽检复核。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统筹辖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三是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强化对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与技能提升,努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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