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监理及U型槽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监理及U型槽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泰和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监理及U型槽预制构件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和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监理及U型槽预制构件采购已批准建设,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和县上模乡和冠朝镇
2.2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砼U型槽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泰和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和砼U型槽预制。
2.4招标金额:监理标约 47万元,砼U型槽预制采购标约150 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3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1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监理标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7名,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而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本次U型槽预制构件采购标:
(1)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投标人所生产的各种型号U型号(U30、U40、U50)U型槽尺寸必须与设计一致,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以考察结论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U型槽和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3月 3 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U型槽采购标和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在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60% 的类似的灌区工程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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