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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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24 17: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7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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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 GSZG-2023-007 | 工程-施工 | ******.67(元) |
公告内容
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2023〕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街接资金结余资金。招标人为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
计划在泾明乡紫荆村、庄头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硬化区间道路1200平方米,衬砌排洪渠 390米。
3.最高限价:******.67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中省街接资金结余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3年11月24日17时30分00秒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00秒。
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竞价结束之日在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2年))。
6.针对于本项目的项目预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竞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泾川县2023年第五期指导价。
4.资质审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择通过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中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泾明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泾川县泾明乡街道
联 系 人:任小盼
联系电话:150*****645
代理机构:甘肃中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江名府公寓楼十楼1017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80*****7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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