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南海油气田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南海油气田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南海油气田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服务专有协议--2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安全环保南海油气田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服务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依据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以及上级监管部门对海洋环境监测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海洋环境中生物类相关的项目开展监测工作。具体包括生物毒性监测、生物质量监测,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评估。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南海海域海上设施、海底管线、周边海域、终端厂等甲方指定区域,具体服务委托单要求为准. | 2023年12月 | (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计量认证(CMA)分析测试资质,为保证样品时效性,投标人CMA资质证书中地址应在海南、广东、广西三省之一。认证能力应至少覆盖以下15项参数的三分之二服务指标(即缺检项不得超过5个参数): 1)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的生物毒性(1项); 2)海洋倾倒疏浚物的生物学检验(1项); 3)钻井泥浆钻屑的含油量(1项); 4)重晶石中的重金属(汞、镉)(2项); 5)海洋生物体内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镉、锌、铬、砷)(7项) 6)海洋生态(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3项)。 (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已完成的竣工验收海洋环境监测相关服务业绩、至少1项已完成的竣工验收生物质量监测相关服务业绩。(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信息页;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确认时间。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需要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超过3年的核心技术人员5人以上作为骨干参与此项目。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姓名、学历、专业、个人资质、从事工作的领域、项目经历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安全环保南海油气田周边海域生态监测服务专有协议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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