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话驱离类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喊话驱离类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喊话驱离类器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组织喊话驱离类器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现组织二次招标。
一、项目名称:喊话驱离类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ZLAK-W3004
三、项目概况:
采购多功能车载喊话器7套、便携式喊话器20套。
四、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5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便携式喊话器,配备多语种离线翻译机,峰值功率30W,使用充电式锂电池供电,有效喊话距离100米;或者配备多语种离线翻译机,使用充电式锂电池或5号干电池供电,有效喊话距离300米。多功能车载喊话器,配备多语种离线翻译机,额定功率200W,语音传输距离85Db@1000m;或者配备多语种离线翻译机,喊话距离≥1公里。
六、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为4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经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住权(含港澳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北京市,现场报名。
(四)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用于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参加竞标提供公司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开标评审随后进行。
(二) 投标地点:北京市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原先生:186*****579
陈先生:131*****950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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