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羌其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皮羌其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泽普县皮羌其防洪工程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6〕107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位于泽普县境内,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建防洪堤防(61+100~61+460、62+860~64+800)段,总长度2.3km。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修建防洪堤防1.16km,桩号(61+100~61+460、62+860~63+660);
施工第二标段:修建防洪堤防1.14km,桩号(63+660~64+800);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
2.3 计划工期: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5月31日,总工期76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施工标段: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监理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11:00,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 廖志来 联系电话:158*****676
招标代理: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陆冰雪 电 话: 187*****66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2016年2月6日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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