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人防门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人防门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人防门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盐发改审【2014】6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人防门采购、安装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人防门(包括人防门、防爆窗、泄爆窗、呼叫按钮、电缆铺设以及预埋件和相关配套配件等)生产制作、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维修等售后服务,造价约13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部分工程量清单调整的权利。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人防办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4.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护密闭门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如外地企业进入盐城市场投标,必须到盐城市人防局书面备案认可。
3.4.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链接地址:********2">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5f92fd9-c4f7-4e81-a3f7-a3ce3e0bc9f1&categoryNum=********2。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7号 地 址: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吴满霞
电 话:****-******** 电 话:159*****5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酒店 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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