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修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顺2016招002号
开标时间:2016-03-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地方税务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顺2016招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地方税务局综合办税服务中心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5]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宏路街道原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楼6725.25 m2、附属楼1112.36m2、24小时自助区34.88m2以及消防水池157.14 m2;主楼地上7层,高度26.6米;附属楼地上3层,高度11.5米标准层层高2.9米;24小时自助区地上1层;泵房地下1层;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大楼的消防设施、综合管线、暖通、围墙、道路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修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国广一叶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依据《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9.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招标人:福清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景观大道地方税务局 ,
电话:180*****918
联系人: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队大院澳泰大楼三层,邮编:35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单位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014989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税务局修缮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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