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温馨提示】:项目涉及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处理,采购人联系电话可以在项目公告中查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496******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习老师 028*****031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24 20:01 - 2023-11-29 20:01


二、采购需求

1、参数要求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台式计算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台式整机; 核心参数:机箱尺寸:塔式机箱,机箱体积≤12L;CPU:≥1颗C86架构CPU,每颗CPU物理核心数≥8核,每颗CPU主频≥2.8GHz,所有核心智能频率可提升至≥3.0GHz,最 高加速频率可提升至≥3.2GHz,每颗CPU三级缓存≥16MB,支持超线程技术;PCI扩展:≥4个PCI-E插槽,其中2个PCI-E 3.0*16,2个PCI-E 3.0*8;;核心参数:其他接口:配置≥8个USB3.0接口、1个串口、1组音频接口和1个Port80数码管,可支持故障诊断显示;可支持指纹识别模块,实现基于固件和操作系统级指纹 登录,安全可靠;电源:配置≤180W静音电源;操作系统:支持国产桌面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支持不低于4.19内核版本,同源异构方式支持国产CPU平台;系统 具备磁盘健康管理、文件系统管理、用户管理、个性化设置等基本功能;;核心参数:操作系统支持国产浏览器,或预装自研国产浏览器。支持图形化开启开发者模式功能,用以获取root权限、安装和运行非商店签名的应用软件。;

次要参数要求:次要参数: 内存:≥8GB DDR4内存,≥4个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128GB内存容量;硬盘:≥1块256GB SSD硬盘,≥1块1Tb SATA硬盘,最大支持1个3.5寸和1个2.5寸 SAS/SATA/SSD硬盘 以及1个PCIe/SATA M.2接口;显卡:显存≥2G独立显卡;;次要参数:网卡:≥1个RJ-45千兆网卡;系统更新和安全更新:支持在不升级操作系统版本的情况,可单独获取安全漏洞和兼容性相关更新。操作系统应满足《GB/T *****-2019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的要求标准,不低于等保2.0四级认证。;
30台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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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


2、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1 1、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履约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路606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3、合同价款:(1)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产品、人员劳务、差旅、运输、安装、储存、设备投入、保险、风险、税金、利润规定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成交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所提供产品均为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包装均为产品出厂时原包装,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网上竞价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一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根据采购人网上竞价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供相关认证材料,包括: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CCC),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国家强制认证(CCC)的认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识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节能、环境标识产品认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5家国产操作系统互认证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由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合同款。 6、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成交时间前后六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6个月的整机质保,提供3年上门服务,7x24小时响应支持。供应商不得低于竞价文件参数竞价,不接受增、改配,如果产品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供应商全部责任。 7、验收方式:产品验收时填写验收记录文件,验收记录文件应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认可。检验时发现产品数量不足、规格与竞价文件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竞价文件要求的提供产品。
商务要求2 8、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项目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项目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项目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项目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项目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项目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供应商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采购人或供应商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条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采购人或供应商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商务要求3 11、验收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应在供货后3日内项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采购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验收。产品验收时填写验收记录文件,验收记录文件应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字认可。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补足货物。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竞价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按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青羊区 文家街道 文家路606号

送货备注:-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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