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局海淀区在线旅游平台业态监管和服务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文化和旅游局海淀区在线旅游平台业态监管和服务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119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精神及要求,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平台机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于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在线旅游平台业态监管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方案以及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是建立OTA平台数据库,包括摸排全国在线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政策业务、安全生产等专项培训,以及暗访检查。
二是督导平台客服流程再造和人性化创新,包括对接相关平台,与平台企业密切联动,开展游客投诉事项快速处置,并向平台企业反馈案件处置信息,查找平台漏洞,督导平台企业进行客服流程再造和人性化创新。
三是督导平台妥善处置相关投诉事件,包括与相关平台企业协调、沟通,确保企业客服电话畅通,督导OTA平台妥善处理好各类投诉事件,确保投诉人谅解,获得好评。
四是开展游客消费场景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范解决方案。
五是未诉先办化解矛盾纠纷,包括设置监督热线电话,处理各类未诉先办、接诉即办舆情事件。
二、经费预算
三、单位比选
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从公司情况、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经过初评择优选出不少于3家公司参加比选会,最终择优一家公司执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集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00,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征集要求
1、各比选供应商申报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情况、以往类似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时间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方案、保密及知识产权承诺等,方案总经费预算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有专业的项目团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提交者承担全部责任。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4.项目服务方案根据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5.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实施。
6.方案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切实可行,具有可执行性。
六、执行方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七、申报提交材料
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详实的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模板详见附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7:00前发送以下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sswylogozj@163.com。
1.参与比选采购报名回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信用证明
5.以往开展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6.比选项目实施方案(含尽量详尽的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时间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方案、保密承诺等)
7.项目详细经费预算表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7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吕言博,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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