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中石化屯昌大道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2月5日——2016年2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
三、电子信箱: tunchanghuanbao@163.com
四、通讯地址:屯昌县昌盛三路县政府大院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邮编:571600
中石化屯昌大道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屯昌大道北侧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占地面积5988平方米,总建筑面面积为1059.2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框结构一栋2层站房、加油加气罩棚、一栋1层设备用房,站内设置1套LNG/L-CNG加气设施及加油设施,1台60立方米容积CNC储罐,4台30立方米地埋式储罐,站内设双枪加油机6台,CNC加气机2台,LNC加气机2台,及配套基础设施。
验收调查单位:广州京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口天源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中石化屯昌大道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屯土环资函[2014]144号)的要求,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口天源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石化屯昌大道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项目检测报告》(文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项目生活污水出水PH值、CODCR、BOD5、动植物油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二)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大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南、西、北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a类标准。
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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