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EPC总承包(二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3】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为:该项目位于沧州市新华区海丰大道西侧、南绕城路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52.44平方米。建设1栋医疗康复楼、1栋儿童康复楼、1栋综合服务楼、1座汇流排间和液氧罐区、1座污水处理间及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室外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5 08:00至2023-1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engxin.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engxin.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engxin.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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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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