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3
A、说明13
1.适用范围13
2.定义13
3.解释权13
4.合格的投标人13
5.投标费用13
B、招标文件说明13
6.招标文件的构成13
7.招标文件的修改14
8.招标文件的澄清14
C、 投标文件的编写14
9.要求14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5
11.投标文件的格式15
12.投标报价15
13.投标货币15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5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
16.投标有效期15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
D、 投标文件的递交16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
E、 开标和评标17
20.资格审查及开标17
21.评标委员会18
2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8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4.投标的评估和比较19
25.评标原则和方法19
26.保密及其他事项22
F、 授予合同22
27.合同授予标准22
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22
29.中标通知22
30.签订合同23
31.中标服务费23
33.合同转让24
34.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24
35.纪律和监督25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27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EDAGP-2016-022
二、项目内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招标文件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第1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次干道养护,预算530万元;
第2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预算475万元;
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预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养护工程一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tedagp.cn)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方可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可浏览《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知识园地中相关视频。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静 孙超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晓刚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接待: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7楼
联 系 人 :吕英
电 话 :***-********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楼
联 系 人 :刘炜
电 话 :***-********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5日。即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
十二、其他事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2日上午10点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2016年2月5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实质性资质资信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养护工程一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2015年10-12月份缴纳税收(含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015年10-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 项目需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项目,共2包,须整包投标,整包中标,兼投不兼中
第1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次干道养护,预算530万元;
第2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预算47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服务要求:
一、招标内容
(1)第1包:西区道路(除九大街西延线、中心庄路、北大街、南大街之外)及道路上的景观桥、地道等的养护维修工作。
(2)第2包:开发区西区九大街西延线、中心庄路、南大街、北大街道路和西区第九大街跨京山铁路桥、西区公路特大桥、西区公路小桥、黑猪河桥、跨唐京高速公路桥、中心庄路跨京津塘高速公路桥、中心庄路跨津滨高速桥、京津塘高速出入口桥、宁车沽桥、塘黄桥等的养护维修工作。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养护范围内维修的项目,若开发区无政策性调整,中标单价在养护期内保持不变,中标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交通组织协调、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按照市场价格及结合本单位的实力确定单价和合价,并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维护的质量、时效性等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根据甲方维修任务单,按照中标人商务标相关项目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招标范围内不包含的养护项目,执行《天津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2013年版本相关基价下浮20%,并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确定。
(2)每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次月的养护作业计划,并以统计报表形式根据任务单统计当月完成工作量,报甲方审核,作为季度核算的据。养护工作量按月统计,不足一月的超过15日按一月计,少于15日不计。
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之前以统计报表的形式上报本季度的工程完成量,在6月25日之前以统计报表的形式上报半年工程完成量,在12月15日之前以统计报表的形式上报全年工程完成量。
(3)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技术标中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合同的管理人员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并附主要管理人员的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西区或附近区域设置必要的养护设备机具,24小时有人值班,接到抢修维护的任务指示一小时内人员及设备机具应到达维护现场。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专业设备、机具情况。
(4)养护范围内道路侧石分为两种 20×30×80(100)cm一次挤压成型;20×30×80(100)cm砼预制侧石。井盖为钢纤维井盖。
(5)对于养护维修工作,中标的养护单位应对主要工序进行拍照留档,并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
(6)符合开发区推行的《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养护标准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养护标准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道路桥梁养护技术要求
一、桥梁养护工作范围
1、桥梁养护维修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1)管辖范围内桥梁主体、泛水、护栏、围网、护坡、边沟等相关设施的日常保养和局部维修。
2)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查。
3)急况抢修(自发现急况病害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采取相应的临时保护措施及交通警示标志,并更具病害发生的程度,在代管单位的指导下存取相应的限制交通措施,病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
4)各种记录及管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5)应急、重大事件以及特殊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处理,费用标准参考有关定额;
6)桥梁及连接道路每日至少巡检两次,有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代管单位通报,并提出处理方案,由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由代管单位监督、检查、验收;并对井盖、设施有检查和通知有关部门维修的责任。
2、桥梁日常养护和维修项目:
① 桥梁日常巡查并记录。
② 桥梁栏杆、吨位牌及桥名牌等设施的擦洗
③ 桥梁泄水孔、伸缩缝的疏通清理
④ 桥面上污泥、杂物的清理
⑤ 桥梁砼的补修
⑥ 桥名牌、吨位牌及桥头小面积的花砖、侧石的更换维修
⑦ 栏杆维修及栏杆油饰
⑧ 桥面沥青混凝土修补
二、道路养护工作范围
1、道路养护维修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道路基础结构、面层、道路红线范围内路侧石、缘石,景观桥主体结构、面层、人行道铺装、栏杆、伸缩缝等养护,参与验收及整理竣工资料等。
2、道路日常养护和维修项目:
道路日常小修养护等工作。应急、重大事件以及特殊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处理,费用标准参考有关定额;道路每日至少巡检两次,有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代管单位通报,并提出处理方案,由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由代管单位监督、检查、验收;并对井盖、设施有检查和通知有关部门维修的责任。
三、桥梁养护技术水平考核内容
养护单位依照《天津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中的有关条款要求严格执行。
桥梁设施实体的养护要求:
1、桥梁吨位牌、桥名牌及桥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2、桥面养护要求铺装平整,无裂缝、无拥抱、无坑槽、无明显病害。出现坑洞(0.1平方米以内),要在48小时内及时修补,保证车辆的通行。局部铣刨铺装注意保护防水层,对已经破坏的防水层必须修复,修补的防水层只许搭接不许对接,局部铺装表面应为矩形。
3、桥名牌、吨位牌及桥头小面积花砖、侧石出现掉角破碎,要及时更换。
4、金属栏杆应经常清洗,由于碰撞、老化等原因造成小面积油漆伤损,要及时打磨,重新油饰、补涂,同时保证修补油饰颜色要与原有油饰颜色相同。 根据油漆品种和老化程度进行周期性防腐油饰,油漆表面应均匀、光滑,无漏漆、脱皮、起皱等现象。
除锈:钢表面完全没有油垢和其他杂质,仅允许有少许不明显的斑点或条痕形的氧化铁皮及铁锈。钢结构油饰:涂刷应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皱皮、流坠、气泡,附着良好。
5、伸缩缝应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塞嵌、无漏水。应经常养护,及时维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伸缩缝橡胶条出现老化破损,要及时对橡胶条进行更换。
6、桥面泄水孔、排水管应定期经查、清理疏通,保障排水通畅,泻水管下端露出长度不足时,应予以接长,避免桥面水沿梁侧流泄。泄水孔四周由于渗漏对桥体造成碱蚀时,要及时对泄水孔进行改造。泄水管损坏要及时修补,接头不牢或脱落要重新接上,损坏严重的要予以更换。
7、人行道、栏杆和护栏应经常保持完好。栏杆立柱正直无摇动现象,栏杆安装的垂直度允许误差不得大于3mm。护栏及栏杆在相邻桥孔处的高差不得大于3mm。栏杆水平杆件要能自由伸缩,如有缺损,应及时补齐。
其他部分及人行道改造参照天津市《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1)执行。
8、桥梁混凝土结构破损时要及时修补。抹灰面层不得有裂纹,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落、空隙现象。 混凝土表面发生侵蚀脱落、蜂窝麻面等病害,应及时将周围凿毛洗净,用水泥砂浆抹平。不易用水泥砂浆补牢的,可采用环氧树脂或其它聚合物类材料等性能较好的材料补修。
9、桥梁支座各部分应保持完整、清洁、不积水、无杂物。
10、声屏障应牢固、整洁、有效、安全,发现松动、破损、变形,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挡墙、翼墙应完好,如发生倾斜、下沉、开裂、位移等现象应及时修复。砌体挡墙砌块应牢固稳定,如有松动应及时修补。
四、道路养护技术水平考核内容
对城市道路路面必须进行预防性、经常性和周期性养护。应加强对城市道路路面的巡视检查,掌握路面使用状况,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养护维修,以保证路面经常处于平整完好状况。
设施实体的养护标准:
1、车行道:
维修内容包括:单贴、面层挖补、翻修挖补等。
养护标准:
A、铺筑沥青混合料前,应清除下承层表面泥土浮尘并保持干燥。施工范围内的井盖框、侧石、平石、缘石等各类有关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并调整和固定好其位置,控制好高程,侧壁涂刷沥青粘合剂,做好井盖防污等工作。
B、修补面积应大于病害的实际面积,在病害面积范围以外10-15cm切立茬,修补范围的轮廓线应整齐并与路面中心线平行或垂直,做到横平竖直,见角成方,并应使修补部分与原路面联结紧密。
C、新旧沥青混合料相接处,应采用切缝机打线切齐,在接茬立面涂刷沥青粘合剂。碾压时应顺缝方向碾压,使接茬平顺。
D、春季应做好沥青路面温缩裂缝和其他裂缝的灌、封修理,并及时修补坑槽,处理松散、翻浆等病害;夏季应抓住良好的高温天气期处理泛油、铲除拥抱、波浪、修复各种破损、铺筑沥青面层;秋季应做好路面排水,适时做好冬季病害的预防性保养修理,如灌、封裂缝,修补坑槽、松散等病害;冬季应防治冬季病害,如纵横与收缩裂缝的处理。
沥青路面修补质量要求
分项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刨铣切边1、四周切缝机打线切齐
2、四周垂直不斜,切边宽度为50mm,深度为30mm
面层铺筑1、面层厚度0mm-5mm
2、表面粗细均匀,无毛细裂缝,碾压密实,无明显轮迹
平整度 路面平整,最大间隙≤5mm
接边1、封边密实,无气壳、松散
2、新老路接边平顺密实、见角成方,略高于原路面,且≤5mm
路框差1、井框周围路面无沉陷
2、各类检查井井框与路面高低差≤5mm∕座,收水井井框应低于路面10-20mm
横坡度 与原路面横坡相一致,不得有积水
2、人行道:
A、人行道面砖的缝隙,应经常检查,及时添补填缝料,当路面出现坑槽、松动、沉陷、错台、碎裂等病害时,应及时修补。
B、由于基层强度不足产生的沉陷、裂缝等损坏,应先加固基层,在铺筑人行道面砖。
C、检查井周围的路面砖应使用原砖切块补齐,砌块小于20mm的部分及时用细石混凝土填补。
D、路面修补如涉及更换侧石时,必须先更换侧石后再修补面层。侧石的人行道应接顺平整。有绿化带树穴地段,应先设置好树穴,再修补层面。
人行道、侧石的养护补修质量标准
类别内容养护标准
快速路,主、次干道其他道路
预制路面砖铺砌平整度≤5mm≤7mm
相邻路面砖高差≤2mm≤3mm
路面砖平稳度不活动不活动
完整无缺块无缺块
井框与面层高差≤5mm≤5mm
沥青混合料铺砌平整度≤5mm≤5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不小于设计规定
横坡≤0.3%≤0.3%
边沿不露土基不露土基
侧石 平石顺直度外侧凹凸小于±10mm小于±10mm
相邻高差≤5mm≤5mm
完整无缺损无缺损
3、路肩、边坡、边沟和排水沟
A、路肩应保护路基稳定和路面完整。硬路肩横坡与路面横坡相同,土路肩横坡比路面横坡大1%-2%,以利排水。
B、边沟出现冲沟、缺口及坍落时,应及时进行整修。路堤式边坡发生坍塌,应开蹬、回填,分层夯实并切坡。
C、应及时清疏边沟、排水沟的淤积物,保持排水畅通。边沟、排水沟断面变形破损,应采用同类材料或制品及时修复。
4、地道
A、地道主体结构应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B、地道内人行道铺砌应完好,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C、地道的滤层、砂管、盲沟的导、排水设施应完好,及时疏通,保证良好的透水性能。
5、检查井调整加固
A、根据检查井相邻路面的高程拆除2-5层检查井旧砖,用灰口厚度调整检查井套的高程,使调整后的检查井高程与相邻路面齐平。
B、砌井用砌块强度不得低于MU10,砌井砂浆为M10。提升部分内抹面为1:2水泥砂浆,厚度15-20mm,分层抹实压光。
C、检查井安装牢固后,井框周围采用200×200mmC30混凝土加固,并在井口周围做成厚10-30mm的斜坡。
D、检查井的标高、坡度要与路面一致,井框与路面高差控制在5mm以内。
E、铺筑沥青混合料时要使井框周围和预留槽四周填料饱满,碾压密实,不污染井框。
F、封面的沥青混合料应成矩形或圆形,矩形边线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或垂直。
五、养护维修资料考核的考核
1、养护维修计划考核
根据道路的实际特点,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详细、具体的养护维修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单项维修任务单齐全,各项维修内容标注时间、部位、维修内容及现场照片等,并附有详细说明报代管单位。维修工程应在合理的时限内完成。并按照月、季、半年、年向代管单位上报完成情况。
2、考核资料
1)、计划资料:月度计划、养护维修任务单齐全,各项维修内容填报真实、准确。
2)、统计资料:生产日报,养护维修月报表,巡查记录。
3)、验收资料:各维修工程验收、整改记录及时填报、准确、齐全,简图、照片(可电子存档)等资料齐全。
六、检测评估
养护单位要保证所管辖道路、桥梁等设施运行良好,维修工程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各级的养护作业规范,代管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考核内容要求的情况,代管单位有权利要求养护单位进行整改,如养护单位不符合考核要求又不能限期整改的,代管单位有权利建议业主根据情况扣除工程款并根据程度予以处罚。
业主单位每季度对道路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以上问题没有得到落实,或养护作业质量达不到考核标准,业主将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工程款并加以处罚。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所有人员穿戴、机具车辆、附属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开发区市政标准和有关规定, 持证上岗,设立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
2、每天出工前做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员每天要有施工安全记录。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每季、每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原材料堆放整齐,道路平整畅通,并设置安全标志。
5、建立安全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雨季施工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民工进场必须持证上岗,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民工,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1人,中标单位需做好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人员如发生施工及交通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8、现场人员一律带安全帽,电器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操作人员佩带绝缘手套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9、高架车施工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臂,吊臂下不得站人,吊装绳索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0、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缺一不可,所有电器设备的外皮应绝缘,电器安装要有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装置,不用的设备及时拆除
11、施工中需要中断交通或交通占道的,要与交通部门严密配合,交通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费用含标价内,中标单位需做好行人车辆的疏导工作,在路口设立袖章指挥交通,并摆放禁止通行的禁行标志,在沟槽边设立红灯路挡及警示标志防止出现事故(相关费用含在报价内),如因交通导行设施不完善而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12、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不违章搭乘人员,制动灵敏有效,不准带病作业。
13、民工驻地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禁止使用电热毯及在屋内使用电炉子。
3.商务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2016年3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合同按年签订,当年度合同结束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付款方式: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价格在委托期限内不变,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进行结算。甲方根据养护维修结算情况将费用分次支付给乙方,全年按已完成工作所需费用金额的90%支付,尾款在养护合同期满结算完毕后半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4)投标单位须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为一整年度,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据实结算。
4.其他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模式等内容)、管理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近2年企业业绩及目前正在进行的管理项目明细等资料、报价明细说明、验收方式及维修服务等内容。管理方案应详细描述其企业的概况、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的组成,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劳动力、管理人员、管理机构组成、管理质量目标、管理模式、管理范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履历证明,并对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如下:(a)在投标人工作2年;(b)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参与所有的投标活动,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
(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6.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服务期内涉及本工程的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保险、管理费用等”相关措施费不单独列出,费用含在总价内,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7.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1包伍万元整;第2包肆万元整。
(2)投标人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开标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 帐号:****************07320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司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第四联“退款联”(如投标保证金收据第四联“退款联”无投标单位公司财务章,则须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和公司账户信息,用于投标保证金退还。
9.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应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第1包伍万元整;第2包肆万元整。
10.开标及评标
(1)开标仪式时,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携带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养护工程一级资质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以及业务人员须到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进行解答。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之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第三部分25.2.1条。本项目为服务类政府采购。评分表见第二部分后附表。
11.开标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技术标内容:
●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实施方案
●与评分表相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不含报价的工程项目清单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商务标内容: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报价清单表
●含报价的工程项目清单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商务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标书,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准备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和电子版一份。
13.合同公证
(1)合同签订后由天津泰达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
评 分 表
序号评分项目满分得 分
1企业工程业绩10承建过的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属同类工程,每有一个项目得2分。 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或者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2企业良好信用情况8获得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8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5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足得5分,否则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4总体概述10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5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5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6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5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结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管理效能,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经验及业绩
7工程服务措施8针对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
8安全保证措施5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9各工序的协调措施3针对协调各工序间的协调措施和相关工程的协调措施及协调配合,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的协调方法正确、清晰。
10文明施工措施3针对文明施工,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1施工现场环保措施3针对保证施工现场环保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2施工现场维护措施3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现场维护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13标书制作情况2纸质投标文件完整、易读、内容详实:1分
装订、印刷工整:1分
商务标30评审价=投标报价*(1-X)
小型和微型企业:X=6%;非小型和非微型企业:X=0;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为30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30*L/B
A:得分;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注:评分表中4-14项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答情况进行评审,评分范围为0至该项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政府采购包含的服务范围。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投标。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开标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4更正公告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将 “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投标人如不能及时下载更正公告而耽误投标或及时更改其投标资料,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采购单位将认为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实质性响应外,其他未针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要求具体明示或阐明意见且未被评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应按照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9.3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对所投标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12.2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投标货币
13.1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资信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并须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或服务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或服务条文的偏离。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7.2投标人需准备纸制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需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
17.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退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建议投标文件的制作选择双面打印。
17.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单独编写。
18.2技术标密封: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技术标正本”或“技术标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18.3商务标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18.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公章。
18.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8.8如本项目包含多包,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
18.9投标文件密封示意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3迟交的投标文件,即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19.4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20.资格审查及开标
20.1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或社会监督员在招标文件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0.3开标时,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或社会监督员对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0.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评标委员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询。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参加质询。
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委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重大偏离是指:
(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投标时不一致的;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4)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
(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
(9)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0)技术标函中包括与商务报价有关的内容;
(11)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其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差异部分而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评标原则和方法
25.1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或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有权要求废标,或经采购人申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改为其它方式(如竞争性谈判方式等)。
(6)评标结果的解释权归属评标委员会。
25.2评标方法
25.2.1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后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等。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评标工作分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两阶段进行;通过技术标评定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报价评审。
(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和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
(4)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按签到顺序开启商务标,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商务标评审包括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审核、报价组成部分审核、报价合理性审查、对需要质疑的商务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对于过分低于市场平均价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提供企业成本价分析,经评标委员判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时该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分。
(5)综合得分为每位评委为其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出名次,选定排名第一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能力的投标人最终确定为中标人并写出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时选择技术标得分最高者。
(6)当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预算时,评标委员会可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
(7)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且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不进行综合打分,直接写出评标报告。
(8)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充分考虑竞争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
25.2.2最低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后选供应商的评议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后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议方法。
(2)评标工作分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两阶段进行;通过技术标评定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报价评审。
(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
(4)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按签到顺序开启商务标,进行投标报价评审。包括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审核、报价组成部分审核、对需要质疑的商务文件进行质疑澄清。
(5)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前三名。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当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预算时,评标委员会可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
(7)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充分考虑竞争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
26.保密及其他事项
26.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6.3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4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的,如出现招标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F、 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7.2合同将授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8.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29.中标公告、中标通知
29.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9.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29.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29.4《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9.5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落标的投标人发出口头通知,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6《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开标结果签订。
30.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0.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
31.中标服务费
31.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中标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1。
(3)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4)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5)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服务货物
100以下1.0%1.5%1.5%
100~5000.7%0.8%1.1%
500~10000.55%0.45%0.8%
1000~50000.35%0.25%0.5%
5000~100000.2%0.1%0.25%
10000~500000.05%0.05%0.05%
50000~*******.035%0.035%0.035%
100000~5000000.008%0.008%0.008%
500000~*******0.006%0.006%0.006%
*******以上0.004%0.004%0.004%
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例如: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50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0.8%=3.5万元。
32.合同转让
32.1中标人不得转让合同。
33.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33.1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视为不具备签订合同条件)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弄虚作假的;
(5)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3.2询问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33.3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4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4.纪律和监督
34.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4.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4.5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35.2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5.3投标人可以通过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35.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35.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36.履约保证金(保函)
36.1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合同履约过程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3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将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中标人。
36.3投标人可以通过支票、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6.4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有关的全部费用。
36.5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6.6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在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
承包合同书
甲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管理质量,甲方根据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工作的需要,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任务承包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及天津开发区有关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及2016年 月 日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二章 承包范围
第三条 乙方承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区域内的养护任务如下:
(1)第一包:西区道路(除九大街西延线、中心庄路、北大街、南大街之外)及道路上的景观桥、地道等的养护维修工作。
(2)第二包:开发区西区九大街西延线、中心庄路、、南大街、北大街道路和西区第九大街跨京山铁路桥、西区公路特大桥、西区公路小桥、黑猪河桥、跨唐京高速公路桥、中心庄路跨京津塘高速公路桥、中心庄路跨津滨高速桥(收费站以外部分)、京津塘高速出入口桥(收费站以外部分)、宁车沽桥、塘黄桥等的养护维修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履行地点及期限
第四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道路养护项目采取全额承包方式,承包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结算价为准)。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地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区域。合同期限为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六条 甲方根据《天津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天津开发区西区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养护管理办法》和《建设部与天津市基础设施养护管理条例及技术标准文件》等有关规定,作为检查乙方完成工作质量的依据。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每月组织一次养护质量和相关服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记录在案;
2、指导乙方完成任务,并落实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工作。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按照投标承诺适时投入足够的人力、机械和物料;
2、 按要求做好各项养护工作;
3、做到安全作业;
4、按甲方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
5、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签订的项目管理协议代表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管;乙方必须接受丙方的管理、考核监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拨付进度款,如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利息。
2、乙方违反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除赔偿损失、限期改正外,并进行通报警告。
3、乙方在合同养护期间,因管理失当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尽责任、管理养护达不到规定的,经警告未能改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减少乙方养护数量安排另一标段中标单位实施;经两次警告仍然无效,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另选养护单位。
第十条 奖励和惩罚
1、养护质量和相关服务综合考核成绩每次均为优秀,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延长养护期的奖励,或直接参加下阶段养护投标(免资格审查)。
2、养护质量和相关服务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超过两次,将取消参加下阶段养护投标资格,考核结果不合格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养护资格,养护任务收回转交给最优秀单位养护。
3、本协议确定的设施专业养护维修期限截止后止,若甲方及丙方对乙方的工作满意,可续签合同2年,中标单价不变,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正式通知乙方、丙方是否续约。
第五章 合同变更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条款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报告有关部门备案;如合同期延长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报告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前,甲方(或乙方)如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甲方),如甲方(或乙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负担。
第六章 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价格在委托期限内不变,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进行结算。甲方根据养护维修结算情况将费用分次支付给乙方,全年按已完成工作所需费用金额的90%支付,尾款在养护合同期满结算完毕后半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养护范围内维修的项目,根据甲方维修任务单按照中标单位商务标相关项目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十五条 如实际发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以外的养护项目,经甲方签订确认,按变更增项处理,进行相应的调整。执行《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12年版本相关基价下浮20% 。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到期乙方必须保证所养护道路完好移交给甲方,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和养护结算事宜,并依相关规定执行养护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如不能通过验收,甲方除按相关规定扣减乙方养护费用外,一并责令乙方整改并无偿(免费)延长养护时间,直到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甲方将根据整个合同期对乙方养护质量的考核,作为选取下阶段养护投标单位的一个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附件四份
附件一:桥梁、道路养护检查评比实施办法
附件二:文明作业责任协议书
附件三:养管项目安全协议
附件四:廉洁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供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生效。本合同壹式玖份,甲方执肆份,乙、丙方各执壹份,天津泰达公证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及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 供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地址: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
道路养护检查评比实施办法
一、 检查办法
1. 实行按养护标准扣分,同时依照检查办法扣分。
2. 定期检查:每月、季度末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检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养护质量标准相应条文扣分。
3. 日常巡查:平时由项目管理单位人员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则记录在案,并通知该养护单位限期解决。
4. 半年小结: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各养护单位,每半年小结一次,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措施要求。
5. 年终总结:每年年终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各养护单位,对当年养护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各单位在会前先做出本单位在养护工作方面的总结材料。
6. 根据全年检查评比情况,由招标单位提出调整下年养护任务的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二、 扣分标准和分值
道路养护维修检查记录表(附表一)
道路路况宏观检查记录表(附表二)
道路养护维修计划统计工作检查记录表(附表三)
桥梁养护检查表(附表四)
附件二
文明作业责任协议书
为认真做好道路养护项目的文明养护,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养护和文明养护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养管单位和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 )、养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应共同遵守。
一、三方同意在养护和管理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养护项目中的文明养护。
二、三方要认真贯彻“招标人负责,养护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管”的文明养护原则。养护项目由甲方牵头,建立文明养护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养护项目。甲方按市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评选工作,创造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
三、乙方在其养护作业方案中应结合养护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养护措施,并严格遵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养护项目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养护项目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五、因乙方违反文明养护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丙三方养护项目合同的附件,在养护项目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养护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养护项目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二零一六年 月 日
附件三
养管项目安全协议
养管单位和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 )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将养护项目委托养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进行养护,为了明确三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三方在签订养护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养护项目:
1.养护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
2.养护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内容:
1.甲乙丙三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丙三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丙三方在作业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养护项目由乙方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切实可行的养管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养护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养管方案的要求进行。
4.乙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种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丙方委派有关从员出席会议。介绍养护作业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养护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丙方指派人员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养护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养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和丙方的安全防火管理的种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丙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养管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丙方都应督促作业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作业人员对所处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进行作业。养护单位对养管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在养管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办。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在养护作业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3.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养护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交通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丙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丙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二零一六年 月 日
附件四
廉洁协议
为了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道路、桥梁养护项目的特点,特订立本标准如下,养管单位和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 )、养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应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丙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丙方养护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丙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丙方工作人员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承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养护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工作量及养护期变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养护项目验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丙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丙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条款者,应向甲方、丙方领导或者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丙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标准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绿化养护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甲方、丙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标准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丙方工作人员,甲方、丙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养护项目合同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丙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丙方单位予追缴。
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二零一六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格式:
序号内容格式
1投标书(含开标一览表)见格式1
2报价清单表见格式2
……
格式1:
投 标 书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采购人为(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函,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开 标 一 览 表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 质量投标价(元)
1一年
合计¥
1.报价清单表中投标内容的投标总价为¥ 。
人民币(大写) 元(文字表述)。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报 价 清 单 表
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 价格单位:元
编号合同名称单位投标报价备注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第 包元
投标报价合计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技术标格式:
序号内容格式
1供应商情况介绍见格式1-4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见格式5-11
3商务要求应答表见格式12
4项目实施方案见格式13-19
5其他资料见格式20-22
7不含报价的工程项目清单见格式23
供应商情况介绍
格式1:公司简介
格式2:投标企业概况表
投标企业概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附框图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格式3: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格式4:目前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目前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5:资质资信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
……
格式6:授权委托书(须与格式完全一致)
授 权 委 托 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年龄:
代理人性别:
代理人职务:
代理人签字样本: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格式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及相关票据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2015年10-12月份缴纳税收(含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015年10-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11:财务状况
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格式12:商务要求应答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
采购要求投标应答
工期
质量
付款方式
其他1
其他2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职务: 日期:
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13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14 安全方案
格式15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格式16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复印件、……。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将在该项目工作直至项目合同履约结束,未经招标人许可不许做任何调整;如需调整,相关人员的资格必须满足原招标要求,经招标人许可后,方可更换。
格式17 劳动力计划表
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格式1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
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限额定功率KW生产
能力备注
格式19 临时设施布置
其他资料
格式20 近两年(2014至2015年)内无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函
格式21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声明
格式22 与评分表相关的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格式23:
不含报价的工程项目清单
中标后所用表格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参考)
(根据项目要求中标后开具)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合同签订人以下简称“采购人”)
被担保人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总额为(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将正确和忠实的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采购人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采购人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投标人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投标人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30日内有效。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担保人的经营地址:
担保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履 约 保 证 金 保 函(参考)
(根据项目要求中标后开具)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合同签订人以下简称“采购人”)
被担保人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6-02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在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依据其中标内容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我担保人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此保函并承诺,作为担保人并以投标人的名义向采购人出具总额为 (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的保函。
我担保人或其后继者和其受让人在收到采购人第一次书面宣布投标人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不争辩地、无条件地、无追索地向采购人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而采购人无需证明或说明要求的原因、理由。
本保函从合同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履约并经验收合格日止。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担保人的经营地址:
担保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验 收 书
项目编号TEDAGP-2016-022
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西区桥梁及连接主干道养护、次干道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验收日期
采购人验收意见采购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或其他说明
备注:此表一式五份,采购人两份(含财政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两份,中标供应商一份。
验收书附表
验收项合同内容履行情况(合格/不合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第1包:西区道路(除九大街西沿线、中心庄路、南大街、北大街沿线)养护工程含桥梁设施养护
第2包:西区九大街西沿线、中心庄路、南大街、北大街道路及桥梁设施养护。
服务质量
注:1、此附表中服务方案等内容由中标供应商根据所完成项目实填写。
2、采购人依据招投标文件对此附表中供应商填写内容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履行情况。
中标供应商(公章): 采购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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