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文体中心招标公告

新安文体中心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发布日期: 信息内容: 新安文体中心
2016年02月03日 09:00时 至 2016年02月29日 18:00时

工 程 编 号:****************

项 目 序 号:********150065

项 目 名 称:新安文体中心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办 法:票决抽签

招 标 范 围:房屋建筑

项 目 总 投 资:18,919.680000万元

工程 估价:15,177.642973万元

工 程 地 点:宝安区新安街道

预计开竣工日期:2016年02月03日至2017年10月24日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最低企业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等级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有的其它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
6、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7、根据《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宝规[2012]3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9、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29日 18:00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艳君

联系电话:182*****015

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宝安分中心

网址:www.bajsj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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