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路(园美路至陈宜禧路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郊路(园美路至陈宜禧路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台山市东郊路(园美路至陈宜禧路段)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台发改[2016] 3号
批复单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台山市东郊路(园美路至陈宜禧路段)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山市东郊路(园美路至陈宜禧路段)改造工程 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方式,核准文号为: 台发改[2016] 3号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台山市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道路改造工程西起园美路,东接陈宜禧路,全长约450米,路基宽30米,设计采用双向4车道;改造工程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等;工程建安投资额:约人民币732.05万元 ;建设地点:台山市台城东郊路;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有特别说明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近3年内(是指2013年01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2 月 06 日至2016年 02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副本),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查询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2015年10月至12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手续并获取电子文档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同时提供原件(除注明外)核对。
5.发布公告的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发布人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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