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由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公司投资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建设2×30MW生物质发电机组,逐台建设,总周期36个月。其中,第1台30MW机组,建设周期13个月;运行一年后,建设第2台30MW机组,周期12个月。项目每套30MW生物质发电机组系统主机由西门子1×30MW高温超高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和凯迪1×12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组成。
项目名称: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
招标范围: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2×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咨询服务,编制报告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等。
招标编号:0676-201602GC05/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丙级及以上水资源论证资质;
3.3近年来(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02月6日至2016年02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持本招标公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前送交至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汾水镇222省道1号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汾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
水镇222省道1号 大厦A座2216室
联 系 人:孙峰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赵坤
电 话:****-*******______ _ 电 话:****-********150*****098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邮 箱: 邮 箱:********@163.com">sdlc********@163.com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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