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段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延伸段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2016]福第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尾区快安大道延伸段大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马尾简易招标选定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尾区快安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暂以预算价663083元定为招标控制价先行招标,发包价633742元。(工程最终造价以马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马尾区快安大道延伸段大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备注: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还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15 日至2016年 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避免交易中心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无法正确查询对应的金额,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2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应派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被授权人可以为项目经理)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办公地址:福建 福州 青洲路6号 ,邮编: 350015 ;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73号高景华庭2#楼1406单元;邮编: 350003 ;

联系人: 廖工 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

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自2015年3月1日起,启用中信银行马尾支行账户,请各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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