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0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LJKCYZG-榆林市-2023-12
项目名称: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成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不在单独享受价格扣除,大型企业不可参与。供应商须依据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如下:(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202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8)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4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4、E15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提交最终报价等;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提前熟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兴达路437号
联系方式:153*****465
名称:榆林九科诚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一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3*****197
项目联系人:乔工、侯工
榆林九科诚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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