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灵武农场巴浪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农垦灵武农场巴浪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宁夏农垦灵武农场巴浪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1标段:灵武农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
施工2标段:灵武农场晒场工程
施工3标段:巴浪湖农场渠道及建筑物工程
监理标段:2016年宁夏农垦灵武农场巴浪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2016年2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于2016年2月15日8时30分至2016年2月19日17时3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于2016年2月26日8时30分至2016年3月2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与枕水巷交叉口银川市消防支队东侧水利调度中心A402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青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nxcazbgs@163.com
2016年2月14日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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