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C8标(卫城镇8处)施工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C8标(卫城镇8处)施工招标公告
一、清镇市水务管理局的清镇市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C8标(卫城镇8处)经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清水字[2016]2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简易程序招标(抽签),确定施工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本次抽签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镇市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C8标(卫城镇8处)。
2、建设性质:维修改造。
3、资金及资金来源:180万元;贵阳市及清镇市资金。
4、工作期限:从签订《施工合同》开始,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5、工程内容及规模:(1)卫城镇栽江村栗木人饮改造工程:新建φ63PE引水管400m,新建高位水池100m3,新建下水管1.1kmφ63PE管。(2)清镇市卫城镇犀牛村种植光明基地供水工程:新建高位水池两座,一座50m3,一座100m3,新建3km供水管网到果林。(3)卫城镇冷水寨水库灌渠维修:维修渠道三段,1#渠道维修长度20m,断面40×60cm,2#渠道维修长度10m,断面40×60cm,3#渠道维修长度10m,断面30×30cm。(4)卫城镇克乃村渠道防渗工程:进行原渠道的渠道防渗处理1.5km,断面50×60cm;(5)卫城镇犀牛村汪家寨人饮工程:新建供水管网4.405km,水表84套;(6)卫城镇顺河村特驱养殖(2千头猪)项目供水工程:新建φ90PE供水管80m,新建高位水池100m3,新建φ50PE管输水管280m。(7)卫城镇金旗村大土、河边、腊拜人饮工程:a. 新建水源拦水设施两座,新建引水管两根3.5km,到上坝组2.5km,为φ63PE管,新建高位50m3水池一口;b.新建小水池两口100m3;c.原有供水设施修复:PEφ90-63上水管道损坏修复8处,φ50-20下水管道损坏修复33处。安装河边组、大寨组及大土组长供水管道2964米、水表14块、提水机泵维护保养2台。(8)卫城镇凤山村提灌工程:新建水源池一座70m3,高位水池一座100m3,泵站一座,泵房12㎡,机电设备一套,10kv输电线路300m、水泥电杆7根、上水管管500m,供水主管0.6km。
6、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三、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6年2月18日至19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交信息服务费100元,资料费300元,共计400元。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2016年2月14日(公告时间)至2016年2月19日(报名时间)由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或竞标单位注册登记地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附件2)
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
注: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是原件;
4、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邀请函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
5、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7、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8、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招标人:清镇市水务局 清镇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骆弟江 联系人:胡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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