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 IBC-B 座 606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D2023-CG-033

项目名称: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79,355.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79,355.7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79,355.7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79,355.76 3,779,355.7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期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违法税收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财务状况报告:2020、2021、2022 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 IBC-B 座 606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 IBC-B 座 606 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 IBC-B 座 60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农商西街(东)17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6楼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工

电话:029-********

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6日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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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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