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城二期东区C1塔楼幕墙设计招标公告

金融城二期东区C1塔楼幕墙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AJY******-19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金融城二期东区C1塔楼幕墙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5]0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东区C1塔楼幕墙设计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中部47号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金融城二期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东侧,庐山路西侧,江山大街北侧,金沙江东街南侧。项目占地面积为6.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东区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8万平方米。东区地上由C1塔楼88层,高度416.6m,C2塔楼4层,C3楼60层,高度247.2m, C4~C6多层商业组成。现对东区C1塔楼及裙房幕墙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幕墙面积约*****m2(以平面结构梁水平周长的正投影面积计算幕墙面积)。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塔楼及裙房已经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现通过公开市场招标的方式确定幕墙方案技术咨询及施工图设计单位。中标单位对最终的幕墙效果负责,进行幕墙方案图和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范围包括: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塔楼及裙房幕墙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技术咨询服务,本次幕墙设计招标内容包括C1塔楼及裙房的幕墙、外门窗、室外护栏、室外百叶、雨篷、设备通风口以及采光顶系统等外装饰部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服务类---设计---建筑工程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辅助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成本分析、材料消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
2.7 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5.3企业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幕墙高度330米及以上超高层单元式幕墙设计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包含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或者是方案带施工图设计一体化委托合同)。提供合同原件与图纸复印件核查(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合同,高度的认定依据为图纸)。图纸要求能反映高度指标以便于评审(提供与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对应的项目总平图纸或建筑立面或剖面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或图纸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5.5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a.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b.我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我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d.我公司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我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投标人必须将①设计团队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投标人为设计团队所有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编辑在递交的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的,须联合有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在商务标(正本)中提供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在协议中注明主办人(牵头人)和各自的分工。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收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含BIM设计费),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2设计团队小组人员配备(15分);
(1)项目负责人(10分);
①幕墙主创设计师(5分):具有从事幕墙专业设计领域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的加1分(满分5分);
(提供在幕墙行业10年及以上的设计合同证明的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
②幕墙施工图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组负责设计人员(5分):专业为建筑工程类专业或机械制造类专业或结构类专业的得2分,非上述专业的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满分5分);
(提供学历证书、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除资格条件外,按0分处理) 。
(2)设计小组成员资格(5分);
①BIM技术咨询服务人员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5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1分。满分2.5分;
②常驻现场代表1名,具有从事幕墙专业设计5年及以上经历的得1分;10年以上的加1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加0.5分。满分2.5分;
(设计小组成员配备,须提供从事幕墙专业5年及以上设计合同证明、职称证书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
6.3业绩(8分);
①企业业绩(4分):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超高层单元式幕墙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超高层单元式幕墙施工图设计业绩,幕墙高度达到340米及以上的得3分,幕墙高度达到350米及以上的得4分,满分4分。
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或者是方案带施工图设计一体化委托合同;(2)提供与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对应的项目总平图纸或建筑立面或剖面图(加盖公章),图纸要求能反映高度指标以便于评审。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核查(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合同,高度的认定依据为图纸。如合同、图纸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超高层单元式幕墙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超高层单元式幕墙施工图设计业绩,幕墙高度达到250米及以上的得3分,幕墙高度达到300米及以上的得4分,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或者是方案带施工图设计一体化委托合同;(2)提供与委托方案设计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对应的项目总平图纸或建筑立面或剖面图(加盖公章),图纸要求能反映高度等指标以便于评审。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核查(时间的认定依据为合同,高度的认定依据为图纸。如合同、图纸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
6.4幕墙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暗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满分67分);
①对本幕墙项目的设计思路的理解及设想(12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幕墙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经济性、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等进行评分,表述须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 得12分; 良得11.5 分; 中得11分; 差得10.5分;无此项得0分)
②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10分)
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 得10分; 良得9.5 分; 中得9分; 差得8.5分;无此项得0分)
③幕墙关键技术问题处理(15分)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优 得15分; 良得14.5 分; 中得14分; 差得13.5分;无此项得0分)
④BIM技术运用(10分)
能在方案技术咨询与设计过程中贯彻BIM技术,合理运用建模等级对幕墙整体(含裙楼)进行建模,对节点进行深度细化,对主楼系统进行深度细化等进行技术指导与设计质量控制,并提供相应案例配合描述。未提供案例的不得分。
(优 得10分; 良得9.5 分; 中得9分; 差得8.5分;无此项得0分)
⑤幕墙设计质量保证措施(5 分)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
(优 得5分; 良得4.5 分; 中得4分; 差得3.5分;无此项得0分)
⑥幕墙设计进度保证措施(5 分)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 得5分; 良得4.5 分; 中得4分; 差得3.5分;无此项得0分)
⑦设计方案及概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5 分)
经济指标符合幕墙行业标准及招标人投资控制的要求,进行针对性限额设计。
(优 得5分; 良得4.5 分; 中得4分; 差得3.5分;无此项得0分)
⑧专业配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 分)
明确配合重点目标,有完整的组织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配合,措施合理、得力、可行。
(优 得5分; 良得4.5 分; 中得4分; 差得3.5分;无此项得0分)
评分细则备注:
1)业绩相关指标以合同、图纸为准。
2)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提供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业主证明等材料。
3)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原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5)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须反映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与小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6)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统一打分,设计方案评委各自打分,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6月21日16时40分到 2018年6月28日16时40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9.6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
9.7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密封递交。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宋工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YDL6688@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新楚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436*********

标签: 幕墙设计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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