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贸学校理发店店面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经贸学校理发店店面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经贸学校采用 竞价 方式组织 福建经贸学校理发店店面招标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FJJMXX********

二、项目名称:福建经贸学校理发店店面招标项目

三、竞价内容及要求:

标的

地址

面积(平方米)

经营范围

年租金最低报价(万元)

理发店店面

男教官室旁

约40

理发

0.4

注:(1)面积以实际为准,年租金封顶1万元整

(2)项目经营期限:租期三年(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竞价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要求

1.中标人只能在本次中标之门面房内合法经营,不得超区域或占道经营。如中标人违法或违规经营,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双方合作以诚信为本,在协议期内经营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校方无关。

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和福建经贸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合法经营;同时必须确保不影响福建经贸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所列要求、承诺和本合同相关约定经营。在开始营业前办齐国家承认的所有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管理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上岗证、资格证。

3.中标人应当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快剪10元/次、洗剪吹20元/次、染发不高于80元/次、洗吹15元/次),不随意涨价,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交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合同履约结束后且无任何问题或出现的问题处理完毕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如果被发现或举报违反本条款的,第一次将责令限期整改,若再次出现将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累计三次出现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果在地方管理部门检查中被发现一次将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情况严重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经营,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途终止协议或协议结束校方不承担任何装修改造补偿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聘请原在校经营且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经营人经营管理,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核实,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中标方保持承租房的房屋结构不动,不得在承租房周边私搭乱建;承租房门面装饰装修方案必须书面报福建经贸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承租房门面装饰装修如需要报市政有关部门批准的,自行负责;中标人投资装饰装修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对承租房屋房顶、墙面、地面、门窗的装修在承租结束后,不得破坏或拆除,无条件移交福建经贸学校,福建经贸学校不予补偿。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承租房及其设施损坏的,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6.中标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经营服务标准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做到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经营服务人员经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言行文明、不得饮酒,符合福建经贸学校校园文化和服务育人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聘请原在校经营且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经营人经营管理,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核实,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方对经营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消防设施与设备的安全和无因管理疏忽引起的消防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必须负全责。负责并保证承租房屋内、外部卫生清洁,负责承租房"“门前三包”,按照相关市容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内需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交纳租金。预期将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缴纳:门面房实行有偿租用,采用先付后租的原则,每年租金于12月1日之前一次性缴清。

10.水电由学校转供,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水费4.5元/吨,电费0.7元/度,每3个月结算一次。

11.中标人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付租金及有关费用(水电费用)。中标人逾期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应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或有关费用的金额,以每天千分之五向福建经贸学校支付滞纳金;如逾期30天仍不支付的,即视为严重违约,在此情况下,福建经贸学校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中标人追偿违约赔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12.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如不服从,福建经贸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租赁到期后(含租期内非正常退出承租房的情况),必须保证用房及设施完好。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在下一轮招标中,如未中标,应在租赁期满一周内将可移动物品(包括库存商品)自行搬走,否则,超期所遗留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福建经贸学校可自行处理。但不得拆除装饰改造的固定附属物,固定附属物产权归福建经贸学校所有,否则在房屋租赁押金中扣除。

六、其他

本项目价高者得,同样报价将随机抽取中标人,而原租户具有优先权。

七、竞价文件领取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 日止。欲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邮箱办理,供应商公司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qq.com),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提交竞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30日15:00之前将密封的竞价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图书馆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30日15:00(北京时间),福建经贸学校洛江校区图书馆7楼会议室。

十、采购人:福建经贸学校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99号

项目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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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发店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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