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滚动考核机制下新能源场站与汇集站储能协调运行策略及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滚动考核机制下新能源场站与汇集站储能协调运行策略及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滚动考核机制下新能源场站与汇集站储能协调运行策略及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指出电源侧储能应结合“陆上风光三峡”的调峰需要,需要优化电源侧储能配置,协调推动新建新能源电站配建储能规模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5%。同时鼓励已并网项目增建新型储能装置,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调峰能力。对于光伏配储的未来趋势,需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适应储能容量,需要对能源系统和当地环境的具体特征进行详细分析。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当地的能源规划、气候资源和能源供需状况。其中,能源规划既包括能源结构的总体设计,也包括对并网消纳、灵活调节、节能降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还涉及到能源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布局;气候资源既影响到负荷曲线的变化趋势,也关系到当地风光资源的开发潜力和出力特点;能源供需在一天和一年中都会发生一定周期性和随机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会通过调峰缺口、分时电价或现货电价呈现出来,继而影响储能容量的最佳配置。为了科学合理配置储能容量,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对能源系统进行详细分析计算,再基于结果制定储能技术类型和容量的配置方式。
2022年年底,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以及将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指出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同时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业态。
目前,电网对新能源场站的考核仍采用预测误差管理模式,比较粗放,既不利于引导新能源场站向常规机组转变并逐步融入计划考核体系,也不利于建立明确的储能系统投资回报机制。开展滚动考核机制下新能源场站与汇集站储能协调运行策略及应用研究,可有效提高新能源场站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全寿命周期经济运营水平,继而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良性发展。
2.1.2 招标范围:
(1)滚动考核机制下新能源场站与电网协同优化运行策略研究;
(2)跟踪计划出力的风-储联合系统参与电网协调运行策略研究;
(3)考虑条件风险价值的风-储联合系统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投标策略研究;
(4)基于计划偏差修正的现货辅助交易决策系统开发应用。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报告3篇,发表或录用核心或三大检索论文5篇,申请发明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1项,开发基于计划偏差修正的现货辅助交易决策系统。
2.3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信息化平台(或软件)研发或新能源场站研发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2-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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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通化路113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卢杨
电 话:0431-********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010-********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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