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
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207G23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农建办发(2023)3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讷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
2.2建设地点:讷河市二克浅镇、龙河镇、同义镇、老莱镇、同心乡;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3日,共365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任务8.3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7 万亩。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一)灌溉排水工程:新打机电井155 眼,井房 155座。配套水肥一体机及滴灌系统设备86套,配套绞盘式喷灌设备 69套,建筑物115座。(二)田间道路工程:本次规划田间道路132条,长度为151.609km。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区修建高压线总长65.527km,地埋电缆15.435km,变压器 139台,安装综合配电箱 139 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7招标控制价:*********.78元;其中一标段:*********.44元;二标段:********.34元。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7时00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452-*******
招标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讷河市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 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茂大厦A座1503室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87*****811
邮箱:**********@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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