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监理
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监理
本招标项目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已由齐农建办发(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3年讷河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监理
2.2建设地点:讷河市二克浅镇、龙河镇、同义镇、老莱镇、同心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任务8.3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7万亩。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预算内投资
2.5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365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与本项目施工同步)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投标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的,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45号楼)
6.3其他事项
6.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452-*******
招标人: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讷河市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 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茂大厦A座1503室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87*****811
邮箱:**********@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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