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2.项目地点:保山市昌宁县。

3.采购需求:为满足矿山建设相关技术要求,指导矿山建设施工,需要编制云南省昌宁县大平坦矿区狮子塘硅石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采购预算:29.10万元

6.竞争性谈判范围(采购内容):

(一)编制矿山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

1)资料收集整理:收集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及其备案证明、评审意见书等涉及编制设计文件的必要资料;现状实测图(采矿权内及采矿权外300m范围),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图。

2)外业调查:对采矿权外300m范围进行周边环境的调查,如村寨、电力设施、公路等

3)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指导矿山建设施工;相关设计文件编制须符合《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政策、法规与规定。

(二)配合采购人按照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材料组卷上报、相关设计文件(方案)审核审批等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文件。

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相关资料齐备的情况下,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设计文件送审工作。

7.质量标准:

1)依法依规完成相应设计文件的编制评审。

2)服务质量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方案、咨询等内容。

3)设计文件内容符合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指南。

4)设计文件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相应的签字盖章完备。

5)满足采购方的工作计划、指令、任务安排及工作纪律等相关要求。

8.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冶金矿山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年度(2022年)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采购人将在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3.方式: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书封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时无需提供)至文件获取地点现场报名。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3.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两份(一正一副)。

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六、投标保证金

5.1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29601040011000

联系方式:0875-7133604

注: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件费:人民币500.00元/份。

3.谈判申请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牛角巷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287520070 0875-7129919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775633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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